說他們的產品監管碼空白是質檢局的要求
《財經網》專稿/記者 朱弢國家質檢總局已悄然撤銷了兩個電子監管網推進專設機構,這兩個機構分別為“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領導小組”和“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工作辦公室”。此前,國家質檢總局因強制推行的電子監管碼制度,壹直飽受爭議,10家防偽企業還分批對其提起了行政壟斷訴訟。
據知情者稱,國家質檢總局大約在08年十月撤銷了上述兩個機構。但至目前為止,其尚未公開說明撤銷的具體原因。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官方網站上有關兩個機構的設置及組成人員名單已被刪除,“產品質量電子監管”專題的內容也有壹個多月沒有更新。
據《財經》記者了解,國家質檢總局從2005年國家質檢總局下文推行“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其經營者為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中信國檢)。
2007年底,國家質檢總局再次發文,開始強制推行電子監管網,要求包括食品、家用電器、人造板等九大類***計69種產品,必須加入電子監管網,方可生產銷售。
為了推廣電子監管網,國家質檢總局還專門成立了兩個專門機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領導小組”,由該局副局長蒲長城任組長,中信國檢董事長陳曉穎擔任領導小組的成員。此外,這個領導小組還下設“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宋明昌擔任,陳曉穎為副主任之壹。
國家質檢總局的這種安排,讓壹些企業負責人表示質疑:“壹家私人控股公司的負責人,如何能在政府部門設立的領導小組中擔任職務?”
2008年8月1日開始,10家防偽企業分三批對國家質檢總局發起訴訟,指其涉嫌行政壟斷。同時,這些企業還認為,國家質檢總局強制推行壹家私人控股公司的業務,背後可能摻雜商業利益,動機可疑。
據《財經》記者了解,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各地方質檢局,專門抽調人手開展電子監管網的推廣工作。河北省質檢局在推進電子監管網方面頗有成效,國家質檢總局多次在河北召開現場會,甚至下發文件,要求各地質檢部門學習、借簽“河北經驗”。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9月間席卷全國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恰始自河北省,而造成最嚴重後果的三鹿集團也早已加入了電子監管網。此後,對電子監管網有效監管產品質量的質疑更為普遍。
10月23日,起訴國家質檢總局的防偽企業代表對《財經》記者表示,兩個專設機構的撤銷,或許顯示國家質檢總局正在對電子監管網的推廣給予重新考慮。
10家防偽企業的代理律師周澤前不久曾向國家質檢總局發函,建議撤銷其發布的諸多推廣電子監管網的文件,停止對電子監管網的推廣。周澤還要求國家質檢總局撤銷“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領導小組”和“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