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投資者:
1.上壹交易日收盤時投資者名下證券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以上。證券資產包括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以及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轉系統上市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但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 .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從業經歷,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歷的起點是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第壹筆股票交易的日期。
二。機構投資者:
1.註冊資本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單位;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合夥企業。
3.投資經歷的起點是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第壹筆股票交易的日期。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權限的要求如下:
壹、第壹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股、創新股和精選股):
1.申請權限開放前10個交易日內,本人證券賬戶和基金賬戶日均資產均在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基金和證券),前30個交易日內有5個及以上交易日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驗、工作經驗或者從業經歷。
二。第二類投資者(可交易的創新和精選股票):
1.申請權限開放前10個交易日內,本人證券賬戶和基金賬戶日均資產均超過1.5萬元(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基金和證券),前30個交易日內有5個及以上交易日日終資產不低於1.5萬元。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驗、工作經驗或者從業經歷。
三。三種類型的投資者(只能交易選定的股票):
1.申請權限開通前10個交易日內,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日均資產均在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前30個交易日內有5個及以上交易日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元。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驗、工作經驗或者從業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的投資/工作/就業經歷要求為(滿足以下條件之壹):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驗;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驗;
3.具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以及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經行業協會備案或登記的高級管理經驗。(根據《證券法》規定被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和交易。)具體開戶要求,建議您聯系開戶券商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