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銀監局《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文件精神,我國大部分省、市、自治區陸續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目前,尚未開辦生源地貸款的省市有:天津、廣東(韶關市已開辦)、新疆、西藏,吉林省生源地為松原市寧江區和扶余縣的考生可以申請辦理農業銀行生源地貸款。所有已經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我校學生必須在其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未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省市的學生可以入學後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戶籍所在省市有部分縣區未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須向學校提交當地未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證明後也可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的相關要求,我校學生的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額度為每人每學年不超過45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為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政策簡介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第11頁至12頁或登錄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站/查看學生用戶手冊。
2、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涉及省份
有貸款意願且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已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申請辦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詳情可咨詢戶籍所在縣(市、區)的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和受理
為方便貸款申請和受理,國家開發銀行開通了網上貸款申請功能,由各縣、區的資助中心負責貸款資格審查。具體申請流程學生也可以自行訪問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站,網址為:/(學生自行進入該網站,下載學生在線操作手冊,其中包括貸款申請、還款、提前還款,賬戶變更等指導流程)。
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流程:
初次申請所需材料:從系統導出的經村委會(居委會)和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本人及***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完畢後,入學後將紙制回執單交給輔導員老師,統壹到吉林財經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網上電子回執。
如當地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而因各種理由未給符合條件的學生辦理貸款,學生可以直接向本省教育廳資助管理中心投訴。吉林省考生可以向省學生資助中心投訴,投訴電話:0431-84638283, 0431-84637786。
請學生按照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具體時間安排進行申請。
我校繼續保留國家開發銀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目前尚有部分省份未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對於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其家庭所在地尚未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學校為其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當年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