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反彈明顯:長春長生通過故意隱瞞或減少費用增加收入,使公司財務業績顯著改善。
2.故意使報告和財務報表不可靠:長春長生通過不正確的會計計算和會計準則使公司的報表不可靠。
3.故意操縱財務數據:長春長生利用會計技能故意虛報財務收支,竊取公司利潤。
4.故意使財務報表不真實:長春長生還會操縱財務報表使其不真實。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內部控制逐漸成為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自2012起,我國要求境內主板上市公司實施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經營管理政策的順利實施,實現經營管理目標而制定和實施的壹系列控制方法。
然而,目前醫藥企業的內部控制普遍存在缺陷。本文通過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疫苗造假”的案例分析,指出了長春生控的缺陷,並基於新企業內部控制框架提出了建議。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2年8月18,位於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國家科技部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命科學研究所成立於2006年6月。它是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前身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發中心。
主要產品有凍幹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裂解流感疫苗、裂解甲型流感病毒疫苗(H1N1)、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吸附無細胞百日咳、破傷風聯合疫苗等。產品市場占有率居國內同類產品前列,是長春高新區利稅大戶。
改進內部控制的主要要求
(壹)加強公司治理的組織結構
由於中小投資者對公司治理的參與度往往較低,無法了解到過多的上市公司內部管理信息,主要依靠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對上市公司進行日常管理。
因此,有必要分散權利,這種“以家庭為導向”的局面應該被打破。公司應建立解決問題的機制,董事會的討論範圍應明確。對於高管的約束,還應在內控制度中補充相關制度流程。
(二)提高信息披露效率
此次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並不是第壹次在長壽生物身上發生類似問題。然而,屢有前科的長生生物不僅化險為夷,還在資本市場贏得了贊譽。早在百白破疫苗事件爆發前壹年,就出現了問題,但沒有公布任何信息。可見,長春生物公司的信息披露效率並不盡如人意。
(三)完善內部監督制度
內部監督是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之壹,但制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力往往不足,主要是因為缺乏相關監督制度或監督工作執行不力。主要體現在對相應數據缺乏相應的審核工作,員工的行為沒有得到相應工作的監督,導致出現問題無法及時解決,難以進行有效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