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綜合評價報名條件如下:
壹、報名條件:
1、考生需滿足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要求。
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並完成不少於6學分的考察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研學旅行、野外考察等)。
2、大部分學校要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
3、對競賽要求不高,但是有競賽成績,認可的高校範圍還是很廣的。
二、綜合評價招生的定義:
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是指部分省份在全國率先啟動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舉措,是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規定的四種選拔模式之壹。
即省內高校拿出壹定比例的招生名額,實行的面對在浙江高考考生的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考成績和學校綜合測試成績三種成績,並按壹定比例計算出綜合成績後,擇優錄取考生的壹種錄取形式。
山東省綜合評價試點高校及誌願填報註意事項:
壹、試點高校:
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青島大學、山東師範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浙江大學、華南理工大學11所高校開展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二、誌願填報註意事項:
1、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進行。
2、入圍考生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誌願,若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入圍資格,只能選擇壹所高校填報。
3、不填報或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誌願,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響其他誌願錄取。
4、填報專業誌願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