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不同:普通股股東可以參與公司經營的表決權,參與分紅的分配,有權優先認購新股和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而優先股股東壹般不享有參與公司經營的權利,沒有表決權,不能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對公司的資產和利潤分配有優先權。
2.收益不同:普通股分紅收益沒有上限和下限,視公司經營狀況和利潤大小而定。公司稅後利潤在提取壹定比例的公積金和支付優先股股利後,按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但如果公司虧損,就拿不到分紅,而優先股的股息率是事先固定的,所以優先股的分紅壹般不會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增減,壹般也不可能參與公司的分紅,但優先股可以先於普通股獲得分紅。
3.退股則不同:優先股不能退股,但可以通過贖回條款回售給公司,而普通股不能退股,還必須在二級市場套現。
二。優先股的相關內容:
1.優先股股息是公司按照定額或固定比率向優先股股東分配的股息,不包括紅利;普通股的股利會隨著公司利潤的大小而增減,只包括股利,不包括股息;當公司利潤較多時,普通股股利會大於優先股股利,反之,普通股股利會小於優先股股利。
2.優先股股息是稅後的。《證券法》相關方面明確規定,優先股股息不能稅前扣除,也不能用於扣稅。在公司的財務報告中,也需要將給予的優先股股息折算為稅前。其實優先股和普通股的分紅都是稅後的,這是他們的壹個共同點。需要註意的是,這裏所說的稅後是基於公司的財務測算。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無論哪種分紅,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比例根據持股時間長短有所區分: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如果持股1個月至1年,稅負為10%;持股不足1個月的,稅負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