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公布,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這壹舉措被視為實行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探路”之舉,《通知》指出新制度將於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計算公式
先來看看此次印發的《通知》帶來了哪些變革。
簡單講,以往我國養老保險的征收與發放按照省份為單位,“自己解決自己的”,新制度下,中央將作為壹個更高層級的中轉站,收繳壹部分按需二次分配。
那麽,中央調劑金怎麽征收?《通知》中列出了公式。
《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上解”壹詞為財稅領域內專有名詞,可簡單理解為上繳)。
用計算公式來看:
某省份上解額=(某省份職工平均工資×90%)×某省份在職應參保人數×上解比例
錢收上來以後,將如何分配?
《通知》規定,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全部撥付地方。中央調劑基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核定的各省份離退休人數確定撥付資金數額。
某省份撥付額=核定的某省份離退休人數×全國人均撥付額;
全國人均撥付額=籌集的中央調劑基金÷核定的全國離退休人數。
政知見註意到,在這個再分配的過程中,有的省上解的資金額大於得到的撥付額,稱之為貢獻省。這些省份普遍的養老負擔比較輕,基金結余比較多,支撐能力比較強,所以調劑後不會影響這些地方當期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得到的撥付額大於上解額,稱之為受益省,這些省通過調劑能夠緩解基金的支付壓力。
三個“不會”
關於養老問題的政策改革,始終備受百姓關切。壹石激起千層浪,改革消息壹出,各方疑慮、擔憂四起。對此,消息公布的同天,人社部副部長遊鈞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進行了解讀。
第壹,中央既然要收錢,那麽是否意味著企業和個人要在現行社保費率基礎上繳納更多錢?
遊鈞表示,中央調劑基金是由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的。作為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仍然按照現行政策執行,不需要額外多繳費。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第二,既然這是壹項更偏向“受益省”的改革,是否讓地方產生“等靠拿”情緒?
遊鈞對此回應稱,如果各個地方都想著少繳多得肯定加大運行風險,與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因此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非常重要。
《通知》明確,各地經過努力擴面征繳,多征繳的資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同時撥付時要對各省的離退休人數進行核定,對各地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要體現約束。
另外,政知見註意到,新制度實行後,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仍然由省級政府承擔,中央政府的主要責任是給各地中央財政補助和撥付中央調劑資金。
第三,實行新的調劑制度後,中央原本的養老基金補助會不會取消?
遊鈞表示,中央財政對各地的補助政策和方式不變,不但不會減少,還會繼續加大對地方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
歷史欠賬+區域失衡
中央為什麽在這個時候進行這項牽涉每個省份的改革?我國目前的養老金是否已經收不抵支?
政知見(微信:bqzhengzhiju)先給出壹個結論:宏觀角度看,有序平穩;具體到每個省份,喜憂不壹。而這,也正是此次改革亟待解決的問題。
去年10月,十九大記者會上,人社部原部長尹蔚民介紹稱,我國區域發展很不平衡,老齡化的程度差異也非常大。比如黑龍江,是現在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最困難的壹個省份,它的撫養比是1.3:1;廣東的撫養比最高,是9:1。
另外,遊鈞昨天指出,全國養老保險累計結余可以支付17.4個月,有些省可以支付到40個、50個月,並且每年當期都有上百億的結余。而遼寧、黑龍江等壹些省份的基金運行面臨很大壓力,已經出現了當期的收不抵支,個別省的累計結余也用完了。
除了地區間的不平衡問題,目前養老基金缺口的主要原因,還有壹部分是“歷史欠賬”。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表示,1997年全國推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當年退休人口約2000萬人,這些退休人員以前沒有繳納保險金,視同繳費;除此之外,還有當時未退休但接近退休的人群等,這些都是轉軌形成的“歷史欠賬”。
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