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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可以燃放煙花嗎?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鄭州市2023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限制釋放工作計劃通知

鄭政辦【2023】2號

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鄭州市2023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65438日+07日

鄭州市2023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煙花爆竹。

工作面

為加強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減少大氣環境汙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群眾意願,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壹、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同責、各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作用,通過宣傳、巡邏防控、執法查處等措施,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燃放規定, 從而有效減少環境汙染,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確保不發生負面輿情,讓全市人民度過壹個歡樂、祥和、安全的春節。

二、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要求

⑴時間有限

1.燃放時間為6月21日(除夕)上午7時至10月22日(正月初壹)上午1時;6月22日(正月初壹)至6月26日(正月初五)每天上午7時至23時;2月5日(正月十五)上午7時至23時。

2.銷售時間為65438+10月19(臘月二十八)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 00至23: 00。

3.重汙染天氣期間禁止燃放。

②位置有限

1.禁止在下列地點及其周圍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駐地;

(二)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

③重要軍事設施;

(四)文物保護單位;

(五)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療養院;

(六)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七)車站(含火車站廣場)、機場、主次幹道、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高架道路、立交橋、橋梁、隧道等交通樞紐區域;

(八)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

(9)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和耐火性能低的建築;

(10)公園(廣場除外)、綠地、風景名勝區、森林、苗圃、草原、濕地、水源保護區等重點防火區域;

(11)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場所和區域。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及其周圍特定範圍應當由有關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警示標誌。

2.不鼓勵在社區內燃放;不要在居民樓的樓道、陽臺、窗臺、屋頂燃放或拋擲煙花爆竹;確需在社區燃放的,必須在空曠地帶劃定安全燃放點,由鄉鎮(街道辦事處)統籌規劃,社區、物業等單位準備管理人員、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確保燃放安全。

3.鄭州方特旅遊度假區、唯豫劇幻城、建業華誼兄弟電影城、尹姬國際旅遊度假區等休閑旅遊場所,如果有燃放煙花爆竹的意向,必須由專業煙花爆竹隊伍在壹切安全條件下燃放,並經公安部門備案許可,不得在個人燃放期間和本區域禁止燃放期間燃放。

⑶受限制的品種

1.允許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種類:

C類和D類是在煙花爆竹安全質量方面符合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

2 .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煙花爆竹安全質量中的A級、B級煙花爆竹;

(二)拉槍、砸槍、砸炮等具有危險性和含有高度敏感藥物的煙花爆竹;

(3)燃放時向主體方向發射的旋轉、雙響炮等煙花爆竹。

(四)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的規定

排放時,應按照排放說明正確、安全地排放,並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要向行人、車輛、建築物、構築物和人員密集場所拋擲;

(2)不要瞄準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的排放;

(三)不得有其他影響公共秩序和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

(4)未成年人應在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的指導下燃放煙花爆竹。

3.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坐地鐵、客運班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五)批發倉儲和零售應遵守的規定。

1.批發倉儲企業必須具備完善的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設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提高配送服務能力,建立流動登記制度。

2.零售店需要專門的商店來經營。根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零售場所使用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且不大於200平方米,並嚴格執行零售店內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數量的相關要求;零售店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培訓;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重點建築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3.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必須從正規廠家采購煙花爆竹,並建立入庫登記制度。企業和市民應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

三是加強組織領導

(壹)成立專班。

成立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專班,何雄市長任組長,陳紅衛副市長、石秀田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社會治理委員會、市委新聞辦、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 市住房保障局、市教育局、民政局、市城管辦、市消防救援支隊,各開發區、區管委會。 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分別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明確工作職責

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專班職責: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和指導全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促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和宣傳工作;督促公安、應急、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相關單位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開發區管委會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第壹責任人;開發區管委會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應急預案、協調應急處置;負責轄區內批發倉庫安全設施的恢復,並安排副縣級幹部保障安全;零售點分布由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人民政府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合理布局,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應急部門負責配送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負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從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和考核;負責檢查煙花爆竹零售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負責加強業務指導並提供技術支持和專家服務;聯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應急響應協調。

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和燃放的安全管理;依法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運輸、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銷毀和處置廢舊和沒收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阻礙實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支持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負責公共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城管部門負責及時查處流動叫賣、非法占用道路和露天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日常巡查和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非法燃放、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做好市容市貌恢復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和安全管理,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相關資質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攜帶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應急處置。

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服務區域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勸阻、舉報違規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應急處理。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期間的環境監測;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故意制造環境噪聲汙染、影響公民正常生活的單位和個人,牽頭協調相關部門予以制止並依法處罰;根據天氣情況,發布重汙染天氣相關工作指令。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煙花爆竹經營者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證經營、假冒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負責煙花爆竹質量監督,並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

衛生部門負責制定醫療救治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和急救。

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和組織學校、幼兒園加強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民政部門負責監督婚姻登記、殯葬服務、公墓管理等單位遵守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有關規定。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單位做好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

社區治理部門負責壓實基層社區網格責任,引導社區居民正確、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消防救援部門負責制定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的值班準備,並負責應急救援;指導重點消防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管理處負責協調鄭州移動、鄭州聯通、鄭州電信利用短信平臺在公告日、除夕、正月初壹、正月十五等重要時段向用戶發送至少壹條宣傳安全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知識,並結合實際情況在其他限行時段發送短信提醒。

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學校負責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煙花爆竹經營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負責。

四、工作措施

全面宣傳和推出

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廣播、村組“大喇叭”、流動宣傳車、微博微信、短視頻等宣傳載體,利用大型商超、出租車、公交車、公交站臺、地鐵站臺設置的LED顯示屏,以字幕、公告、廣播提示等形式集中宣傳2023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

②加強人才培養

煙花爆竹儲存、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持有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倉庫裝卸工應當具備特種作業資格,倉庫保管員、監護人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經本單位安全知識培訓合格。

(3)嚴格執法和調查。

各級各單位要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靈活執法相結合,各開發區、區縣(市)要落實“打非治違”屬地主體責任,組織聯合執法,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落實舉報制度,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和積極舉報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公安部門牽頭開展“嚴打整治”行動,嚴厲查處生產、儲存、經營、運輸、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應急、交通、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合作。各開發區、縣(市)組織鄉鎮(街道)、村(社區)、物業管理人員對違規燃放人員進行勸導管理,防止市民在小區內及周邊違規燃放,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加強應急處置。

各開發區、區縣(市)要充分考慮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準備。工作專班全體成員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燃放應急處置工作,提前預設應急力量,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效防範火災、爆炸、踩踏等影響公共安全的案件發生。公安部門要加強巡邏和治安維護,發現問題苗頭及時勸導,依法處理違規燃放行為;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值班備勤,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靠前駐防,確保突發事件第壹時間處置,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衛生部門要統籌醫療資源,加強醫療救治人員和物資準備,做好傷員救治工作。

嚴格的庫存“清零”

在規定的銷售和燃放期限內,所有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應安全處置並清理庫存。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要與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負責人簽訂“清零”責任書,確保庫存清零。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從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落實好各項工作,堅決防止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工作實際,立即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步驟和措施,紮實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3)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監管職責,增強主動性,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按照“政府引導、現場銷毀”的原則,對查獲的非法煙花爆竹依法及時銷毀,並徹查產品購銷渠道,堅決斬斷非法利益鏈條。

(四)分析、及時報送。

各級各部門要完善信息通報機制,及時掌握情況,分析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應明確壹名聯絡員負責收集、匯總本地區、本部門煙花爆竹燃放工作開展情況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