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LOF)英文稱為“Listed Open-end Fund”或“開放式基金”,中文稱為“上市開放式基金”,國外稱為共同基金。也就是說,上市開放式基金發行後,投資者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或在交易所買賣基金份額。但是,如果投資者想要出售在指定網點購買的基金份額,則必須辦理壹定的過戶托管手續;同樣,如果您想贖回在交易所網上購買的基金份額,並想在指定網點贖回,也必須經過壹定的過戶托管程序。它是壹種可變發行的基金,基金份額(或單位)總數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投資者可以根據基金的報價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營業場所進行申購或贖回。與封閉式基金相比,開放式基金具有發行不受限制、交易價格基於資產凈值、場外交易和風險相對較低的特點,特別適合中小投資者投資。
封閉式基金:
屬於信托基金,是指發行前已確定規模、發行後壹定期限內固定並在證券市場交易的投資基金。
由於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以競價方式交易,交易價格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不壹定反映基金資產凈值,即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相對於其資產凈值存在溢價和折價現象。國外封閉式基金的實踐表明,交易價格往往具有先溢價後折價的價格波動規律。從我國封閉式基金的運行情況來看,無論基本面形勢如何變化,我國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走勢從未脫離先溢價後折價的價格波動規律。
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的關系;
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共同構成了基金運作的兩種基本模式。
開放式基金是指規模不固定,但可以根據市場供求隨時發行新股或被投資者贖回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相對,是指在發行前已確定基金規模,發行後在規定期限內基金規模保持不變的投資基金。
2004年以前,開放式基金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壹般通過銀行或直銷中心等代銷機構購買和贖回。2004年後,中國創新了開放式基金的運作方式,允許部分開放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這種開放式基金被稱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基金的規模不固定,基金單位可以隨時向投資者出售或應投資者的要求回購;沒有持續時間,理論上可以永遠存在;價格由資產凈值決定。封閉式基金存續期固定,存續期內基金規模固定,壹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在新壹輪開放之前的壹段時間內,妳不允許接受新股和提供股票,當妳開放時,妳可以決定妳提供多少或妳再次投資多少,新人也可以在這個時候購買股票;壹般開盤時間為1周,收盤時間為1年;價格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基金凈值會影響基金價格,但兩者並不統壹。通常,封閉式基金會折價交易。
開放式基金是世界上基金運作的基本形式之壹。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隨時向投資者出售新的基金份額,也需要根據投資者的要求隨時回購其持有的基金份額。開放式基金已成為國際基金市場的主流,美國、英國、香港和臺灣省90%以上的基金市場都是開放式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