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06月 13日 21:36 深圳新聞網
修訂“消法實施辦法”已被列入北京市人大今年立法調研項目要“修理”霸王條款
還計劃將壹些新內容加入實施辦法包括精神賠償、車房等大件消費品的買賣等
餐飲企業拒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強迫顧客花錢買壹次性消毒筷子之類的霸道做法,將被認定為違法。 今天(13日)上午,北京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趙巨鵬透露: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的修訂已經被列入了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調研項目。
據北京市工商局法制處處長胡莉蓉介紹,拒絕自帶酒水、拒絕為顧客提供非壹次性消毒筷,剝奪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應該被列入霸王條款。目前,在懷柔區,市工商部門已規定所有企業不得拒絕消費者自帶酒水。
本市將修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不僅要針對霸王條款出臺壹些規定,還計劃將精神賠償及車、房等大件消費品的買賣等新內容加入“消法實施辦法”。
“在今年調研的基礎上,我們力爭在這壹兩年的時間內完成修改稿的起草工作,適時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天上午,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趙巨鵬透露。
北京現行的辦法是在1995年頒布的,有些過時。此次的修訂就是要結合11年的市場變化,以及消費者的需求進行調整。目前全國其他壹些省市已經對“消法”進行了修訂。 (李潔)
(來源: 法制晚報) 編輯: 鄧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