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安與學生家長發生沖突。家長把考研資料給了孩子,但是因為孩子在上課,沒有辦法拿出來,所以家長想把資料放在保安室暫時保管。然而,由於學校規定,保安拒絕了家長的要求。保安拒絕後,態度不太好,說罰他保安室暫扣100元,學校門口超市暫扣兩元。同時,我說了壹些不愉快的話。
第二,學校規定不允許學校回應此事。並不是保安不讓家長存放,而是校規不允許,違者罰款。至於保安態度不好,也是因為家長先罵了保安?不如狗,無理取鬧?保安只回了壹句,但保安態度不好也是事實。因此,學校已經開除了這名保安。
第三,這件事要冷靜處理。這不是壹方的過錯。可以說雙方都有過錯。保安可以平靜地告訴家長,保安室不允許存放物品。如果這位家長在保安解釋後堅持讓其離開並破口大罵,那只能說這位家長的素質不是很高。然而,由於安全問題沒有以和平方式解決,沖突還是發生了。因此,當事情發生時,我們應該首先了解事情的原因並進行討論。如果我們真的無法容納,我們總是可以想到其他方式和方法,所以我們不會總是堅持壹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