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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如何做好人大預算監督工作

壹是增強NPC監管意識。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保證立法和決策更好體現人民意誌。人大的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NPC金融監管是NPC監管的壹個重要方面,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壹、原則:人大監督是對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監督,是最高級別、法定性最強、最具權威性和法律效力的監督。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計劃預算並監督其執行,這是合法和權威的。NPC及其常務委員會審查批準的計劃預算和部分調整計劃必須認真執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否則將違反法律。人大監督是法定原則。

二是科學性:NPC對監管計劃預算的審批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例如,NPC財政經濟委員會將召開全體會議對計劃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並就審查結果編寫報告。在大多數成員同意後,報告將提交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然後印發給所有代表。每壹個環節都不可或缺。同時,NPC對監督計劃預算的審批是壹種集體行使職權的行為。只有通過合法的民主程序形成決議,才能約束政府執行該決議。人大的監督是嚴格科學的。

三是準確性:人大對計劃預算的監督有助於改變計劃預算內容分散、缺乏整體性和統壹性的局面,有助於克服計劃預算執行中監督不力、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夠的缺點,特別是有助於充分發揮所有計劃預算監督人應有的計劃預算監督作用,使計劃預算監督趨於制度化、規範化。確保計劃和預算的執行公正,監督準確。

第四,及時性: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財政經濟委員會通過程序監督(或例行監督)提前介入規劃和預算編制以了解情況;對上壹年度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草案)及其報告進行初步審查,並提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每季度或每半年審查壹次預算執行情況;審查上壹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初步審查和批準本級上壹年度決算。監管把握節奏,很及時。

監督權是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壹項重要權力。從根本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政府的監督既是必要的約束,也是有力的支撐。監督的最終目的是更好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憲法和法律,做好各項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因此,我們要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的高度,深化對做好NPC財政經濟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壹步增強監督意識,解決不願監督、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的問題。準確理解和把握監督的上述四個特點,要把敢於監督和善於監督結合起來,把握重點,積極有效地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改進監督方法,努力提高監督水平,增強監督實效,讓廣大人民群眾看到人大常委會監督的實際作用,贏得人大常委會的信任和支持。

二、正確處理三個關系,不斷提高NPC監管水平。監督與被監督是壹對矛盾。研究現有監督制度的具體方式方法,將使監督程序更加嚴謹、操作更加規範、效果更加明顯。在NPC的金融監管中,應正確處理以下三個關系。

首先,要正確處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關系。NPC與政府的關系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是權力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關系。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兩人應該唱“反臺戲”,相反,他們應該是“同臺戲”中的不同角色。不同角色默契配合、相互映襯,才能把“戲”唱好,相得益彰。首先,註意協調與政府的關系,將監督與支持相結合,多幫助,少制造麻煩,依法履行職責,並獲得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對政府和部門在計劃和預算執行中遇到的障礙和困難,人大常委會要理直氣壯地給予支持和配合,利用不同的機會和場合宣傳政府和部門的好做法。他們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就經濟發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客觀地提出意見和建議,讓他們真正感受到NPC的監督是在幫助改進工作,而不是在挑刺。其次,加強與計劃、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政論溝通聯系。通過溝通聯系,邀請這些部門的負責同誌參與財政監督具體工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財政監督工作創造了更加便利的條件。

第二,要正確處理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的關系。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人大監督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黨對監督的領導,就是要深刻理解和認真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自覺服從和服務於黨的工作大局,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確定監督內容和重點,使監督工作與黨的工作步調壹致。具體而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對重大項目建設、教育科技發展、企業改革、生態環境、社會保障等重點或熱點問題進行實質性監督。同時,全國人大要反映人民的呼聲,反映民意。近年來,我們對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整頓市場秩序、國有和集體企業脫困、調整產業結構、保護弱勢群體、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群眾關心的重點和熱點問題進行了監督,監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要正確處理計劃預算與計劃調劑的關系。預算調整和預算超收使用都是全國人大批準預算後執行過程中的變化,是NPC需要加強監督的重要方面。對超收收入使用的監督是當前加強預算監督的重要內容。每年都有預算盈余收入,其在預算中的比例也在增加。對預算超收使用的管理和監督不嚴,容易導致預算的隨意性和腐敗。有必要加強對超收使用的監督。按照“先預算、後支出、嚴格按預算支出”的原則,超收不能以收抵支,但要根據預算實際執行情況預測可能出現的超收,綜合考慮當年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必須追加的支出,統籌安排,再按預算支出。針對影響計劃和預算執行的關鍵因素,有必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在調查的基礎上,提出了壹些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