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並結合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具體條件。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本科生、專科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招生工作怎麽樣?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招生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3999。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院校。
第七條辦學類型:普通全日制獨立學院。
第八條批準日期:2005年6月。
第九條校址:山東省泰安市高新區文化區。
第十條辦學的基本條件:
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是由山東財經大學和山東黃金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聯合舉辦的獨立學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成立,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學校位於山東省泰安市,總占地面積227544平方米,建築面積128560平方米。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356.25萬元,學生宿舍總面積46913平方米,教學用房總面積46752平方米,教學計算機總數890臺,教職工395人。圖書館有近40萬冊藏書。學校擁有功能齊全的實驗室、學生公寓、太陽能浴室、學生餐廳、商業街和全塑料標準操場等現代化教學、生活和文化設施,並建有占地2萬多平方米的大學生素質拓展基地。學校現有在校生6115人,學校下設8個教學系(部):會計系、國際業務部、財務管理部、工商管理部、人文藝術系、信息管理部、基礎教學部、體育系。開設財政學、金融學、勞動與社會保障、保險學、投資學、統計學、經濟統計學、應用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新聞學、英語、日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產品設計。電子商務設有財務管理與實務、國際貿易實務、旅遊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新聞編輯與制作、會計學等27個本科專業和6個專科專業,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藝術學5個學科門類,近年來我院不斷加強學校內涵建設,註重培育特色教育教學,實施教學質量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十壹條辦學特色:
自成立以來,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壹直堅持?以教學為中心,以學生為主體,以服務為基礎,以質量為生命?遵循的辦學理念?賢明,博學,踏實?校訓,貫徹了嗎?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學校政策,狠抓教學質量。辦學質量和水平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在本部嗎?高水平嫁接承包辦學?的基礎上,堅持與母親錯位發展;我們按照建設教學型學院、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定位,通過教育教學模式改革、教學計劃調整、教學質量工程等壹系列工作,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教學特色。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堅持人才培養模式。以人為本、因材施教、分類指導、靈活培養?按照厚基礎、寬口徑、重能力、高質量的原則,縱向註重系統性,橫向註重滲透性,構建立體化、可互通的人才培養體系。引導學生自主學習,鼓勵學生個性發展;建立合理的基礎課程平臺,實施模塊化課程組合,培養復合型能力;設置獎勵學分,鼓勵學生運用所學進行學術研究,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提高創新能力;強調實踐教學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為實現人才培養目標,學校在特色教育教學模式方面積極進行了壹系列改革,構建了?理論教學+實踐教學+素質教育+創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五位壹體的教學體系。兩個優勢兩個優勢壹個適應?然後呢。3+1?要優化教育資源利用,優化課程體系,重視基礎知識培養和實踐能力培養,讓學生適應競爭日益激烈的人才市場。學校的主題演講和主題寫作的主要內容是什麽?早讀晚寫?特色教育教學活動,開展大學生創業教育、大學生人生與職業規劃教育和大學生素質拓展教育。學校註重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按照因材施教、因材施教的原則,推進大眾教育與精英教育相結合的培養模式。99+1?人才培養的新模式。按照拔尖創新人才目標培養綜合素質高、專業突出、個性明顯的學生。開學?創新創業人才實驗班?選拔壹批學習成績優異、有誌於創業的學生,向創新創業方向培養,使他們具備創業者的素質。學校註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設立了山東省首家藝術心理工作室——心理宣泄與沙盤遊戲室,開設藝術心理治療等課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學生進行團體和個體心理輔導,緩解了學生在學習、就業、交友、戀愛等方面的壓力和負面情緒,取得了優異的成績。
學校堅持?積極引進、大力培育、優化結構、提升水平?政策,采取壹系列有效措施,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學校按照50%自有教師、30%母體學校聘用教師、20%社會聘用教師的比例,建立了以首席講座教授和專業責任教授為核心、講師為教學骨幹的高水平教師隊伍。
為確保教學質量,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建立了嚴格的教學評價機制,定期和不定期對學院教學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評價結果存入教師教學檔案,將作為學院繼續聘用教師的依據。制定了學院領導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制度,加強了教學的常規管理和各教學環節的質量監控;完善教學信息員制度,聽取學生對教學和教學管理的意見,及時改進教學和教學管理;完善了教師教學質量問卷調查制度,及時聽取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意見和建議,教學工作和質量逐步提高。
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立足山東,面向全國開拓就業市場。對學生實施全過程、全方位就業指導,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學校依托財稅、金融行業和黃金集團企業優勢,實行委托培養、訂單式校企聯合辦學的培養模式。在培養方向上面向企業、服務企業、貼近企業,形成了以就業促招生、以就業促發展的辦學特色。
學校註重校園文化建設。每年舉辦創業設計大賽和學術科技節,舉辦學術講座、創業大講堂和大學生維權知識講座。學校開展了壹系列高品位、高水平、高滲透率的文化活動,營造了健康活潑的校園文化,逐步形成了壹系列校園品牌活動。學校每年舉辦社團成果展、嘉年華社團活動月、社團文體比賽等品牌活動,豐富了校園文化生活,提高了學生綜合素質。學校鼓勵學生參加各種活動,特別是學科競賽,如ERP沙盤模擬競賽、證券模擬競賽、市場營銷競賽、軟件設計競賽、數學建模競賽和英語競賽。學生在各種比賽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學校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入學條件和入學規則
第十三條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考生最低控制分數線時,我院按規定向各省(區、市)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五條學校按各省誌願設置和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於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相關省份執行投檔規定,並按?先得分,遵從意誌?原則上,申請人被接受。當第壹次填報誌願的考生不夠時,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招錄。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根據?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原則,第壹誌願報考該校的考生,第壹誌願投檔考生不足,然後是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在分數相近的情況下,外語、數學等科目成績高、文藝體育特長明顯、單科競賽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獎項的考生將優先錄取。(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專業誌願服務?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按照實際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對所有考生進行排名,並從第壹名考生開始依次安排其專業誌願。當分數沒有達到學生第壹個專業的錄取線時,看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的錄取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無法被所報專業錄取的考生將被自願分配到空缺專業。不服從調劑的專業誌願者將被清退。
第十七條在專業錄取中,學校盡量滿足考生的第壹專業願望,並根據第壹專業的誌願數量適當調整各專業的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規定的招生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執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加分或減分政策。
第十九條在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以及在單科競賽中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獎項的考生,須在入學前與我校招生部門取得聯系並提供相關證明。經我校批準,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優先錄取專業。
第二十條在錄取時,我院將對申請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擇優錄取。
第二十壹條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考試語種,但所有學生入學後應統壹編入英語教學班級(學校不為非英語語種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在我校將限報壹門外語課程。具體分數視情況而定,必須參加當地招生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並通過。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要求: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辦法,學生按文化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院投檔線後按專業成績錄取。
第二十三條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紀檢監察和輿論監督。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考試和資格復審。對於冒名頂替、弄虛作假、體檢或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取消其資格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五章收費標準和勤工助學貸款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科學費標準為:熱門專業(會計、金融和財務管理)1.3萬元/年,其他普通專業1.2萬元/年,藝術類專業1.4萬元/年,普通高校9000元/年,住宿費1.4萬元/年。如國家和省政策有變化,以國家和省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七條我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具體政策按生源地和省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執行。
第二十八條我校原則上不減免學費。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通過獲得各種獎學金、申請助學金和助學貸款、參加勤工儉學等方式解決。建議考生在報考我校之前,仔細分析我校的收費標準,並根據自己家庭的實際經濟條件謹慎申請。
第二十九條對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學校設有勤工助學指導中心,幫助和指導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並且學校根據需要設置了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條退費應當按照第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發布的201027。
第六章證書頒發
第三十壹條具有學籍的普通本科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相應學分,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統壹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和學位證都涵蓋?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密封。
第三十二條具有學籍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相應學分,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壹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密封。
第七章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第三十三條學校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高新區文化區
招生電話:(0538)8369666 836988369182 8369591 8369520。
郵政編碼:271000
網址:
電子郵件:sdorzsb@sohu.com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校此前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相關政策不壹致時,以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查並在教育部備案。詳情請訪問山東省教育廳、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網站?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的網站Gaokao.chsi.com.cn,或者我們學校的網站www.sdor.cn。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