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農經站又稱農村會計服務中心,由中心主任、總會計、總出納、村級報帳員(村會計)等人員構成,通常隸屬於當地鄉鎮政府主管。 1、負責會計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保證“雙代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國家的財經政策、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財會素質。
3、審核村級報帳員所報批的原始憑證、結算票據的合理、合法、真實,對審核票據加蓋印章以示負責。
4、負責對核算單位財務制度執行和會計服務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管工作。 1、必須熟悉農村財會業務,具有壹定的計算機知識,能夠熟練的進行會計核算的操作。
2、負責與代理會計辦理業務業務票據遞結,同時負責審核村級財務流程是否規範,手續是否完整。
3、負責保管使用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財務專用章,監管銀行存款賬戶監督指導代理會計建賬、記賬、結賬、科目運用、票據領用、核銷、檔案管理等工作。
4、完成會計服務中心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1、與總會計輸貨幣類收、付款交接手續。
2、負責保管所轄村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收據和支票,按規定辦理支票的領取,登記好銀行存款賬和現金賬。
3、按時辦理所轄村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所轄村支取現金或轉賬業務時,必須同時具備總會計和報賬員兩個印鑒,使用資金數額必須嚴格按照手續完備的審批標準執行,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付款。
4、負責監督所轄備用金的使用,預支款項的核算賬務處理工作。
5、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結算票據進行編制記賬憑證、結算業務、登記賬簿、電腦錄入、掃描票據。
6、保證所轄村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及時核對賬戶余額。
7、負責所轄村會計資料、表冊的整理、裝訂、歸檔。 1、負責對原始憑證票據的接收把關,收集整理村級收支票據,填寫財務支出審批單,收入、支出匯總單、按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2、及時做好各項業務的報送、結算工作。
3、負責管理使用好本村的備用金、登記好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款及相關輔助賬並及時核對。
4、收取款項要及時交存,收據要及時核銷。
5、承擔本村的財務公開工作,協助村幹部做好財務收支預算、會計、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