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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勸阻妳時如何反擊?

公司勸阻妳時如何反擊?

公司勸阻我們時如何反擊?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壹些我們無法解決的麻煩。我們將尋求法律幫助。那麽,當公司勸阻我們時,我們應該怎麽做,如何反擊呢?

如何在1 1反擊如果妳被公司說服了,妳可以不同意,但妳不能自行離開工作崗位,公司也不能口頭同意。妳必須有明確的證據(最好是書面證據、錄音、手機短信等。)如果公司同意就考慮不去上班。

根據許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所以,不要忽視這個問題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2.如果壹旦發生糾紛,妳必須想辦法補救,並證明妳壹開始不是故意曠工,而是雇主的指示。可以通過證人,最好補充其他證據。錄音通常更容易獲得。

3.再者,如果公司因為妳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而解雇妳,妳應該看看規章制度規定的民主程序以及是否對妳進行了公示。如果您從未見過該規章制度,您可以質疑其合法性並根據其解雇決定提出異議。

公司建議如何處理這壹重要情況。首先,同意“勸離”的人可以協商解決,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妳不支付賠償金,公司違反了法律,妳可以收集公司解雇的證據,例如要求公司出具解雇通知等書面材料。

如果公司不同意出具,可以通過報警收集證據,然後按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二是拒絕“勸退”,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並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被公司勸退時如何反擊?2如果公司的人力資源找妳談過壹次勸妳,不要沖動。妳最好使用拖延妳的部隊的計劃,並告訴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給幾天時間考慮壹下是很好的,即使是半天。

妳可以準備錄音軟件,收集妳與公司人類對話的真實記錄,這些記錄可以作為公司說服妳辭職的憑證。

當然,錄音內容應該盡量提到壹些關鍵部分,例如,提到妳在工作中沒有過錯,並強調如果公司想讓妳離開,應該走解雇流程。

如果妳的合同中寫著妳的報酬是基本工資、績效等。,那麽如果公司因為要強迫妳離職而扣留妳的績效,妳可以直接與人力資源部門溝通。當然,整個溝通過程都需要憑證,任何方式都可以。

收集辭退通知書和離職證明,證明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常見的“說服”形式和糾紛風險;

用人單位勸退員工,是以低成本、低風險的方式解雇員工。如果結果和上面的情況壹樣,那就得不償失了。

補充

口頭或書面通知勸阻:

口頭辭退在實踐中應用廣泛,如電話辭退、微信郵件辭退、書面通知辭退等。口頭和電話取證不易,通過錄音提起仲裁也存在爭議。員工可以不管它繼續工作。如果公司人事和領導發送書面通知、微信郵件通知或不再提供工作條件,員工將要求辭職或直接申請仲裁,大多數將獲得經濟補償。

通過放長假來說服:

用人單位人浮於事,卻達不到裁員條件或不願支付經濟補償金。通過在長假發放基本生活補貼,降低了勞動力成本,許多工人不得不尋找其他工作,這也達到了說服的效果。

但是,這實際上是對員工的減薪,因此也需要與工人協商以等待工作。單位不能單方面決定給員工放長假,否則勞動者可以以單方面降薪、未提供勞動條件或拖欠工資為由要求賠償工資差額和經濟補償金。

通過調崗、降薪、換工作地點等方式勸退;

通過頻繁調整工作、降低工資或更換工作地點來說服員工離職也是壹種常見的方式,也是壹種非常有爭議的風險。

勞動合同中的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資和待遇是法律規定的必要條款,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調整,勞動合同的變更需經勞動者同意。

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或變更工作地點,員工可以不理會,但不能曠工或違反制度。單位單方降薪可能會被判定為克扣工資。

用人單位需要註意的是,“說服”員工,無論是哪種說服方式,都要先規範自己的用人流程。如果存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未支付工資等情況,勞動爭議基本上只會產生賠償。

“協商”是處理勞動爭議的最佳方式,也是避免勞動爭議的最佳方法。

被公司辭退如何反擊?1.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員工被公司勸退怎麽辦?

1.如果妳被公司說服了,妳可以不同意,但妳不能主動離開工作崗位,公司也不能口頭同意。妳必須有明確的證據(最好是書面證據、錄音、手機短信等。)之後才能考慮選擇不上班。

根據許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所以,不要忽視這個問題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2.如果壹旦出現糾紛,我們必須找到補救的好方法,證明曠工不是故意曠工,而是受到雇主的啟發,並且可以有證人支持,最好有其他證據補充。錄音通常是相對容易獲得的證據。

3.再者,如果單位以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將其辭退,需要看規章制度規定的民主程序以及是否有公示。如果妳從未見過這個規則和規定,那麽根據它做出的解雇決定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並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