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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問題!

聽壹下專家是怎麽分析的吧:

李曉林博士是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精算研究院院長、2008奧運會風險管理和保險顧問機構的首席風險管理與保險專家。早在七年前,中國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時,作為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教授,李曉林為奧申委完成了《北京2008奧運會風險管理報告》。

在奧運會倒計時壹周年之際,重訪李曉林博士,請他談談從歷史看今日,奧運會究竟面臨哪些風險。

“每壹屆奧運會都有各自的風險,悉尼、亞特蘭大、巴塞羅那等奧運會都是這樣。自從與奧運會相關的第壹個合同簽署之時,風險就開始伴隨著我們。”李曉林說:“並不是僅僅因為壹屆奧運會舉辦的時間和地點不同於以往,則面臨的風險就完全不同,但也確實存在著壹些區別。”

他從理論研究的角度分析,從整體上看,奧運會面臨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壹、 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是指與組委會達成協議的客戶、供應商或贊助商因破產、爽約或不履行義務等原因使協議被取消、組委會收入不能實現的風險(包括因利率、匯率風險導致的損失)以及電視轉播、廣告收益的取消、利率或匯率的變動等。

例如,在奧運會的組織和實施過程中,壹些贊助商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履行協議,則可能給組織者造成風險;因為贊助商在奧運會的舉辦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舉例而言,奧運會組委會選定的官方贊助商在全球範圍電視轉播中的廣告份額,在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期間是10%,而在悉尼奧運會上這壹份額是 75%。此外,悉尼奧運會***有106家企業成為各類贊助商,其中:TOP贊助商24家(其中澳大利亞公司13家)、支持商18家、壹般產品供應商40家、體育產品供應商24家。漢城奧運會組委會與作為正式供應商的23家公司、57家商社和作為領取許可證的62家商社簽訂了贊助合同。亞特蘭大奧運會組委會與美國奧委會合作進行贊助活動的收入為5.374億美元。

二、賽事經營損失風險

賽事經營損失風險是指由於意外事故、賽事中斷造成部分或全部取消整個賽事的風險。這種風險是奧運會組織者最大的風險,因為整個奧運會運作的目的是確保最終的賽事能夠順利進行,壹旦賽事部分或全部取消,則會產生連鎖反應,導致重大損失。如門票收入損失和電視轉播退費。

門票收入往往是奧運會收入的重要來源,賽事的取消將直接影響門票的收入。漢城奧運會僅開幕式和閉幕式入場券就售出門票107368張,收入115億韓元。悉尼奧運會***銷售了668萬張門票,直接經濟收入為4.6億美元。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售出約1100萬張門票,平均票價40美元,門票收入達 4.68億美元,占組委會全部收入的26%。

電視轉播收入已經成為現代奧運會的主要經濟來源,例如:與漢城奧運會組織者簽訂電視轉播權合同和協議書的國家***有140個,包括226個廣播公司。電視轉播費收入達4.036億美元。組織者按規定獲得其中的75%,即3.08億美元,其余 25%歸國際奧委會所有,而這些電視轉播費收入占大會所需直接經費的34%。悉尼奧運會因電視轉播獲得的經濟收入甚至高達13.32億美元。

歷屆奧運會的組委會均同國際電視轉播公司簽訂有轉播權合同,其中規定了因特定原因引起奧運會被取消或延遲時(如錯過周末),奧運會組織者應退還部分甚至全部預付的轉播費用。但是,這筆費用實際上往往早已經被用於奧運會的前期準備工作,壹旦出現奧運會被取消或延遲的情況時,組織者將會面臨無力支付的困境,並陷入很大的財務危機中。例如: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由於美國的抵制,導致組織者被迫返還電視轉播費用。又如: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以及 1998年長野冬奧會前期,也曾因為炸彈爆炸事件和天氣反常險些導致電視轉播費用的返還。通常,國際奧委會對於組織者在分散這方面的風險也有具體的要求。

三、財產損失風險

財產損失風險主要指下列事件的發生所帶來的損失,包括:奧運會建築損壞;組委會財產的滅失,火災、爆炸、故意破壞,設備損壞(計算機系統及輔助設備、比賽器械、電視、電話、高保真、辦公室、醫學設備等由於外來的因素或使用不當的因素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財務風險,盜竊、欺詐、挪用等等。運輸風險(有關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風險)與汽車風險(碰撞等事故造成的損失風險)。

四、因為法律或協議的要求以及國際奧委會的要求而承諾的義務和責任

五、人身意外傷害風險

人身意外傷害風險主要是與奧運活動有關的人員因工傷事故、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具體是指:死亡、殘疾、醫藥花費、護理/遣返等等所發生的損失。

與奧運活動有關的人員包括與組織者具有勞務合同關系的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前者包括長期或者臨時受雇於組織者的工作人員,以及誌願者,其人身意外傷害風險有時是以雇主責任的方式體現的;後者主要是指奧運會的參賽人員、媒體、中介機構、觀眾等等人員的意外傷害。

六、其他意外風險

主要是指下列風險:技術風險(電視信號失效等),氣候風險(下雨、刮風、地震),政治風險(聯合抵制、恐怖行動、戰爭),自然災害風險,收入不能實現風險(電視轉播權、觀看票、贊助、商品),額外花費(意外支出導致機動費用嚴重不足)。

七、責任風險

李曉林認為,財產險在奧運會風險中並不是很大的問題,比較大的是責任風險。從組委會的成立到組委會的解散,甚至到組委會解散之後的壹個時期內,存在著很多與奧運會相關的責任風險,有些問題甚至在奧運會結束之後才出現。這其中,有組織者管理層個人決策失誤導致的組委會損失,更多的是非決策失誤而由於諸多不確定性因素造成的損失。這些責任風險主要與下列機構或人員的責任相關,包括:體育競賽的組織者(包括奧組委有關負責人的個人責任以及職業責任),旅遊代理機構、員工、市場銷售(包括產品責任),設備的專家,醫務設施的組織者等等。

八、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是指在籌備和舉辦奧運會期間,因在進行體育場館、道路、相關的設施等建築物的建設過程中,特別是在進行地下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空氣、水、土壤等環境因素的保護,以及對考古遺址、歷史古跡等造成的破壞。

李曉林將上述風險根據其對奧運會影響分成兩大類:壹類是對奧運會如期和按計劃舉辦產生威脅的風險:如上述的前三項風險;另壹類是對奧運會能夠產生影響,但影響限於壹定範圍內的非核心風險:如上述後五項風險。因此第壹類風險應得到更多的關註和重點考慮。

除了整體風險以外,李曉林認為,各屆奧運會,由於時間和地點的不同,在以下方面還會有壹些程度不同的風險:

壹、 交通風險

交通風險是指運動員、政府官員或者電視新聞工作者因為道路堵塞而不能到達運動賽場,電視轉播不能如期進行,或者就是運動比賽本身無法舉行等等。

1996年亞特蘭大夏季奧運會曾經證實了“問題”道路和交通是非常棘手的。亞特蘭大在以奧運村為中心的2.5公裏的方圓內可以提供16個奧運賽場,而其中的某項比賽卻是在400公裏之遙的塞芬拿進行的。研究表明,在亞特蘭大奧運會高潮期間的壹天,有70萬人,需要1932輛公車、218輛行李車以及 2300輛小汽車。公***交通的安排常常顯得太少,不得不求助於學校的校車或其他部門的支持。

在2000年的悉尼奧運會上,所有的奧運賽場都分布在奧運公園方圓20公裏的範圍之內,只有兩個運動賽場相隔40公裏。

二、基礎設施風險

奧運會的基礎設施不僅包含新建的運動設施,還包括體育場館、新聞中心、奧運村以及為男女運動員、官員、媒體和觀眾準備的食宿地。有些建築的功能可以相互替代,但必須有應急的備用建築保證某些事故不會影響奧運會的順利進行。體育場館的全部損失通常意味著相關賽事的取消。

三、電視轉播可能面臨的風險

電視工作者需要在合適的時間開始在比賽場地調試技術設備來保證高質量的轉播畫面。如果場地突然變化,大量的問題就會產生,如不好的照明、不理想的音響效果、不配套的後勤服務和電視信號傳送都會影響電視轉播的正常進行,進而帶來經濟損失。例如,歷史上曾經有過負責運動設施的人認為,如果原定的場館不能使用,壹所舊的體育場館可以用來舉辦比賽。但是當他們就此咨詢電視工作者時,被告知,盡管舊的體育館具備必要的設備,但是照明不足以產生必要質量的電視畫面。

四、賽事時間表調整的風險

任何奧運會都存在著因氣候的反常而影響賽事時間表的風險。壹些項目通常在運動會開始時舉行,因為推遲這些項目會帶來比其他項目更大的風險。另壹方面,壹些極其精彩的節目常常安排在周末舉行,有時甚至是在運動會最後壹周的周末。這正是觀眾數目最多,並且公***活動最受關註的時候。這就需要更加周密的風險管理方案。

五、安全風險

奧運會安全中,第壹也是首要的,是所有出席者的直接安全,賽事舉辦地的選擇對於安全問題是至關重要的。

六、由於抵制行為導致的風險

自從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和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以來,奧運會組委會已經很清楚某個隊伍的抵制行為導致的風險,李曉林補充:“盡管發生這種情況的可能性現在已經大大降低了”。

莫斯科和洛杉磯奧運會顯示了抵制的影響。當美國代表隊為抗議阿富汗戰爭而拒絕參加莫斯科奧運會時,電視公司特別是北美的壹些公司遭受了巨大的打擊。但是 1984年的情況完全不同,前蘇聯代表隊作為報復拒絕參加,但是這並沒有導致美國廣播公司的損失;相反,因為蘇聯的缺席,美國較之以往贏得了更多的獎牌,並且吸引了更多的觀眾。這個例子顯示,每個舉辦地的相關風險可能有很大不同。主要是取決於美國公司,最近還包括歐洲公司為電視轉播權支付的巨額費用。

七、主辦方國內形勢導致的風險

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上,學生的抗議示威活動很可能導致嚴重的問題。

罷工的風險在某種程度上是更致命的。壹場罷工可以使交通系統完全癱瘓。1997年法國發生的卡車司機阻塞事件,通過在仲夏限制汽車道的假日交通導致了整個國家的癱瘓。

八、恐怖行動導致的風險

國際體育運動最怕的是大規模的恐怖事件。自從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以來,恐怖行動成為奧運會風險中最值得關註的壹個方面。

更仔細地分析,1992年之前,夏冬季奧運會是在同壹年舉辦的。從1994年冬奧會開始,每兩年交替舉辦夏冬季奧運會。夏季奧運會有更多的國家參賽並且吸引了更多的國際關註,因此,由政治和宗教引起的恐怖活動風險對於夏季奧運會而言要高得多。

九、戰爭風險

李曉林說,戰爭風險的評估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其的定義。他認為,如果限定在由於東道國發生戰爭引起的賽事取消風險,戰爭爆發的可能性是很容易估計的。但由於世界某地發生的戰爭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賽事取消風險則要復雜的多。如在世界的某壹個地方發生戰爭,阻止了某個國家或是團隊參加運動會,情形就會有所不同。

十、氣候風險

在夏季奧運會,天氣風險仍是壹個大問題。例如,在比賽中或是水上體育比賽中,雖然因天氣不好而完全取消比賽是很少見的,但是,下雨和強風確實能夠導致推遲或者是取消賽事,天氣的不穩定就代表著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