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面是書面上的正規解釋,實際上GDP就是刮地皮的簡稱。
2.什麽是GDP?
GDP即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縮寫,也就是國內生產總值。是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用來衡量該國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綜合水平通用的指標。
定義:壹定時期內壹國生產的最終產品和提供勞務的市場價值的總值。註:壹定時期壹般指壹年壹統計的期限;最終產品區分於中間產品;勞務也是壹種服務性產品。市場價值就是該年度的貨幣價值。
附註:
1、壹定時期強調的是該年度內“新”增加的最終產品和提供的勞務,往年的不算。例如二手車,二手房等都不算今年的國內生產總值。
2、中間產品可以認為是壹種原材料產品,是用於生產最終產品用的,也就是說本年度內它生產出來後還要在該年度繼續加工生產;如果它被擺到貨價上直接銷售,被消費者購買並直接用了,那另當別論,是特殊情況,計如總值,否則不能計入。
3、這是壹個流量的概念,而非存量的概念,並非今年公布的數字就是從建國到現在的總額,這是錯誤的,它僅指該年新生產出來的東西。
4、市場價值意味的是用貨幣作為單位去統計形成的貨幣總額,因為商品種類太多,噸,個,件,臺等等單位沒法加總,所以用改年度的貨幣單位來統計並加總。所謂該年度的貨幣單位是指這些商品這壹年的價格。
不知道妳到底側重的是國內生產總值的什麽方面,所以今就概念先行解釋壹下,書中的比較抽象。
有三種測算法,生產法,收入法,支出法,壹般我們使用支出法或收入法。
什麽是三次產業?
根據社會生產活動歷史發展的順序對產業結構的劃分,產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門稱為第壹產業,對初級產品進行再加工的部門稱為第二產業。為生產和消費提供各種服務的部門稱為第三產業。它是世界上通用的產業結構分類,但各國的劃分不盡壹致。我國的三次產業劃分是:
第壹產業:農業(包括種植業、林業、牧業、副業和漁業)。
第二產業:工業(包括采掘工業、制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氣、熱水、煤氣)和建築業。
第三產業:除第壹、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由於第三產業包括的行業多、範圍廣,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第三產業可分為兩大部分;壹是流通部門,二是服務部門。
具體又可分為四個層次:第壹層次: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第二層次: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業,地質普查業,房地產、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咨詢服務業和綜合技術服務業,農、林、牧、漁、水利服務業和水利業,公路、內河湖)航道養護業等。第三層次: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等。第四層次:為社會公***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
隨著經濟日漸成為人們生活的焦點,經濟領域的壹個重要指標———GDP(國內生產總值)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註。盡管大多數人都聽說過GDP,但真正能明白的人恐怕並不多。日前有報道說我國的GDP中有約10%—20%是無效成本,這具體是怎麽回事呢?記者采訪了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核算司司長許憲春博士。
內在含義是什麽
許憲春介紹說,GDP是宏觀經濟中最受關註的經濟統計數字,因為它被認為是衡量國民經濟發展情況最重要的壹個指標。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國內生產總值的簡稱,是指壹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它涉及的是經濟活動,是實實在在的。壹般來說,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駐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駐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駐單位在壹定時期內直接創造的收入之和;從產品形態看,它是貨物和服務最終使用減去貨物和服務進口。
不應混淆概念
針對日前有關報道說,我國市場交易中的無效成本占GDP的比重至少為10%—20%的問題,許司長說,國家統計局作為GDP發布的權威機構至今從未公布過這壹數據,無效成本是經濟學名詞,國家統計局在統計GDP時從未使用過這個術語。雖然在核算GDP時,疏漏和重復在所難免,但使用無效成本來衡量是不恰當的,至少有關GDP三種形態的計算中都不涉及無效成本的概念。
有關報道中還提到,我國每年因為逃廢債務造成的直接損失約1800億元;國家工商總局統計,由於合同欺詐造成的直接損失約55億元,還有產品質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種損失至少有2000億元,由於三角債和現款交易增加的財務費用約為2000億元,由於不合理的稅外收費和不必要的審批造成的各種費用約3000億元,另外還有逃騙稅款損失以及發現的腐敗損失等,正是這些因素造成無效成本占了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至少為10%—20%。
對此,許憲春說,上述報道中提到的概念很混亂,它們和GDP不是壹個口徑,比如三角債、逃廢債務造成的損失、欺詐造成的損失等,這些概念和GDP都不是同壹類概念。通常我們在計算GDP時使用的數據是來自統計部門、財政部門和各有關部門,如金融保險系統、鐵路系統、民航系統、郵電系統等,這些部門的數據均不會討論無效成本的概念。當然,GDP也不是萬能的,並非什麽數值都能往GDP上靠,否則容易造成混亂。
GDP值是如何確定的
國家統計局每年公布GDP數據是怎麽得到的呢?許憲春說,GDP計算需要經過以下幾個過程:初步估計過程、初步核實過程和最終核實過程。初步估計過程壹般在每年年終和次年年初進行。它得到的年度GDP數據只是壹個初步數,這個數據有待於獲得較充分的資料後進行核實。初步核實過程壹般在次年的第二季度進行。初步核實所獲得的GDP數據更準確些,但因仍缺少GDP核算所需要的許多重要資料,因此相應的數據尚需要進壹步核實。最終核實過程壹般在次年的第四季度進行。這時,GDP核算所需要的和所能搜集到的各種統計資料、會計決算資料和行政管理資料基本齊備。與前壹個步驟相比,它運用了更全面、更細致的資料,所以這個GDP數據顯得就更準確些。
此外,GDP數據還需要經過壹個歷史數據調整過程,即當發現或產生新的資料來源、新的分類法、更準確的核算方法或更合理的核算原則時,要進行歷史數據調整,以使每年的GDP具有可比性,這是國際慣例。如美國在1929年至1999年之間就進行過11次歷史數據調整。
總之,每個時段公布的GDP都有其特定階段的含義和特定的價值,不能因為在不同時間公布的數據不同,而懷疑統計數據存在問題。當然,我國在GDP的計算體系上也有壹些缺憾,例如我國長期采用的原產生於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統計核算體系,從實際情況看,不少地方已經滯後於時代的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