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君主政體的特點是:
1,經濟基礎紮實:經濟基礎主要在於兩點:國有土地;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2.皇帝在世界上擁有全面的權力,包括行政、財政、司法和軍事權力,同時以武力為導向控制宗教勢力。
3.皇帝有壹個龐大的官僚機構。官僚機構的趨勢是皇帝任命親信和追隨者來取代和清空龐大的官僚機構。皇帝相信他周圍的仆人,而不是正常的決策行政系統。針對正常的行政辦公室,通常采用兩種方法來限制其行政職能:壹種是架空,另壹種是分權。因此,秦漢時期設立的宰相在魏晉時期被尚書取代;魏晉後期,出現了取代史書的中國圖書省。東晉時設立門下省,取代中書省。明朝的內閣和清朝的兵部也是內朝向外朝挑戰的例子。在古代,正常的行政決策制度包括朝議制度和諫議制度,但它們都不存在於朝鮮內部的決策中。
4.中央政府有嚴格的個人控制:(1)最早實行人口統計和戶籍管理,如“士務機構”,將人民納入士務(管仲制定了10戶為壹戶,五戶為壹戶,並有總裁和酋長,控制了基層,有報告制度和懲罰制度);又如商鞅的“連坐”法,通過戶籍編吳、史,互相告發,同罪連坐。壹般來說,郡長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縣下有鄉(10裏為壹鄉)、亭(10裏為壹亭)、裏(25戶為壹裏)、石、吳等組織。他們管理人、土地和稅收,這樣農民就可以固定在土地上。因此,平民不可能移動。
君主制必然是集權的,但集權不壹定是專制的。中央集權,封建社會普遍實行君主專制。隨著社會的發展,君主專制將被淘汰,中央政府將繼續存在。目前,在世界上,如美國和中國,實行中央集權的行政制度,但它們不是全職君主制。
君主專制是中國封建王朝的產物,它加強了古代皇帝的個人權力,在壹定程度上鞏固了中國的封建制度。君主專制又稱君主專制或君主專制,是壹種政治制度和政府形式。統治者和君主(通常被稱為皇帝或國王,女性被稱為女王或王後)擁有統治國家的所有權力和公民自由,但沒有法律或法律程序告訴君主如何行使權力,盡管壹些宗教權威可能能夠阻止君主的某些行為。君主制是壹種專制政體,王位通過世襲方式產生。在君主專制制度下,君主擁有最大的,壹般來說是至高無上的權力。大多數獨裁君主是世襲的,少數是選舉產生的(如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有時,在君主制中,君主不僅是世俗領袖,也是宗教領袖。
中國
從秦朝到清朝,中國的皇帝都是獨裁君主。中國的皇帝被尊為天子,他有義務祭天地,為全國祈禱谷物。
歐洲
歐洲中世紀的君主普遍獨裁,最典型的專制君主是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然而,歐洲君主制的巔峰是在中世紀和啟蒙運動之後,當時宗教和世俗統治開始脫離。中世紀歐洲的君主通常只有世俗權力。
中東
中世紀阿拉伯世界的君主也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利。阿拉伯帝國的哈裏發和奧托帝國的蘇丹也認為自己是伊斯蘭教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