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修訂土地管理法的意圖是什麽?影響有多大?2月24日晚,65438+,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馮奎和財經評論員萬喆做客《央視財經評論》直播間進行深度解析。
背景鏈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變化
修正草案刪除了現行土地管理法中“非農業建設使用土地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原被征收的集體土地為國有土地”的規定。其中提出,“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和其他經營性用途並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允許以出讓或租賃方式交給單位或個人使用。”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意圖是什麽?
馮奎:土地制度改革有“增量效應”
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馮奎:如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不需要像過去那樣先收歸國有,這有很多影響。先是增加了工業用地,現在又搞特色小鎮和鄉村振興。土地從哪裏來?這是壹個有效的渠道;第二,增加農民收入,原來的集體建設用地將被收歸國有,大部分收益將由政府獲得,農民獲得的股份將減少,預計未來這種情況將發生變化;第三,地方政府改變了原來通過土地財政增加收入的方法,他們需要更多地考慮轉型,這也是壹種增量效應。如果這個草案在全國人大通過的話,我相信整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會有壹個非常大的突破。
萬喆:土地制度改革是大勢所趨。
財經評論員萬喆:事實上,我們已經準備了很長時間來探索如何推進土地制度改革。在過去的實踐中有兩個特別大的矛盾:壹個是供給的矛盾,即目前的房價與土地供應短缺有關,所以大家都覺得有必要放開這種資源配置,讓市場來配置;另壹個是對集體土地所有者權益的保護不夠。在許多情況下,房子賣得很貴,但土地被征用時農民沒有多少錢。所以我覺得現在其實時機已經成熟了,大家的呼聲已經很高了。
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有什麽影響?
馮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促進鄉村振興
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馮奎:改革對鄉村振興有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我認為目前不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非常大的影響。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僅占約10%,且多為居住用地;第二,這些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後並不用於建設商品房,而是用於工業、商業等用途。雖然會有租賃房、廉租房等,但不會對商品房產生很大影響。
馮奎:入市後的收入分配問題是重點也是難點。
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馮奎:比如說收入之後,村集體的負責人可以有兩個極端:壹個是把收入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壹種是將所有收益曬幹,交給農民處理。這兩個極端的後果,壹是農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二是村集體可能因此而垮臺。因此,未來的分配機制非常重要,必須有壹個良好的監督手段。
萬喆:土地制度改革將是結構改革的關鍵。
財經評論員萬喆:我們現在談論的幾個非常重要的改革的要點,宏觀經濟改革,包括消除地方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實際上與土地制度改革和增強市場活力密切相關。此外,近年來壹直強調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對於城市居民來說,住不炒房子可能非常重要,這關系到土地的供應;對於農民來說,公共服務的提供和他能從土地中獲得的利益是他獲得幸福感的關鍵,也與土地有關。所以下壹步該怎麽做可能需要更多的細節。
馮奎:土地制度改革壹定不能急,要穩中求進。
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學術委員會秘書長馮奎:為什麽不能等?因為土地是壹個極其重要的因素,城鄉高質量發展涉及很多體制機制障礙,現在都與土地密切相關;但是,土地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因此我們應該在法律和試點方面做好充分準備,因此總基調應該是穩中求進,為城鄉統壹的建築市場做最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