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如果我有穿越時空的能力,我壹定想回到六年級改變這件事。這壹直是我的負罪感。我六年級的時候,因為我家附近的學校只有五年級,所以沒有六年級,然後我去了稍微遠壹點的鎮上讀六年級。當時我和壹個女生同桌。其實我平時是個比較安靜的人,不是特別安靜,性格也挺開朗的,但是不會和別人打架。
有壹次下課,我不知道怎麽玩high,就和同桌在教室裏跑來跑去,追著玩著,不知道怎麽就失魂落魄了。當我看到旁邊有壹把傘時,我拿起了我的傘。追上她後,我真想用傘拍她的頭,真的。我當時確實是這麽想的,但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那把傘是怎麽打到她的門牙的,她的壹顆下門牙?後來,當我回家時,老師打電話給我。原來她父母給老師打了電話,於是我父母帶我去她家賠罪。她的父母都是老師,母親上幼兒園,父親說她是初中老師。他們的質量相對較高。我父母帶我去賠罪。她父母沒有太責怪我。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她的牙齒長得不好,但她的父母沒有打擾我。她的父親是我的初中地理老師。
這件事是我壹生中最遺憾的事。我真的為她感到非常抱歉,我壹直對她以及她的家人深感愧疚。所以如果我能給十年前的自己發壹條短信,我真的希望我能改變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