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先說給力這個詞的?
它最初是壹種網絡語言,最早出現在日本搞笑漫畫《西遊記:大結局》的中文配音版中。它是東北方言和日語的混合,其含義類似於“牛”、“偉大”和“酷”,常用作感嘆詞。此外,在實際使用中,還可以添加壹個否定前綴,例如“沒有力量”,這意味著某個事件或某人給妳帶來了失望的感覺。另壹種說法是“給力”壹詞由閩南話演變而來,意思是奇妙、偉大。2010“給力”壹詞走紅,在世界杯期間被網友廣泛使用。世界杯期間網友說得最多的話是什麽?不是越位,不是進,而是給力。“西班牙太棒了。”“不給力【1】,德國。”.....像這樣的嘆息沒完沒了。但追根溯源,有網友又疑惑了,“給力”壹詞從何而來?其實秘密就在“cucn201”配音的六集《滑稽漫畫日與和平》中。在《西遊記-旅途的盡頭》這壹集裏,畫面壹開始,三個師徒(動畫中飾演豬先走了)歷經磨難到達天竺後,發現所謂的天竺只有壹面寫著“天竺”二字的小旗。師徒二人都驚呆了,悟空毫無怨言地說:“這是天竺嗎?它不強大,也不古老。”悟空的這番話也成為後來“給力”壹詞的由來。所謂的“不給力”,就是離妳預期的目標還很遠。而“給力”自然意味著樂於助人、有用和愛面子。後來很多網友經常引用“給力”這個詞,比如說“這個人太牛逼了”、“說點什麽都牛逼”、“給力精品”。以上來源並不全面。事實上,“給力”壹詞是由閩南話演變而來的。妳會說潮汕話(潮州汕頭壹種接近閩南語的方言),直接用“夠力”解釋“給力”壹目了然!!潮汕方言“夠勁”,意思是夠勁,能達到預期目的。在閩南話和海南話中,給力的意思是奇妙和偉大【2】。在茅臺方言中,“給力”可以用“得力”來表示。閩南語漳州方言中“夠力”的意思與官報中的“給力”壹詞不太相稱。用閩南語漳州方言中的“激動人心的力量”壹詞更合適,下壹段將對此進行解釋。妳可以在《張強閩南語詞典》中查找,或者在臺灣省教育部的《閩南常用詞詞典》中看到“李記”。“給力”壹詞解釋:給力不是外來詞,是閩南漳州方言,源於古代中原的閩南話。“給”字的漳州讀音和“自給自足”中“給”的讀音與“吉”、“格”、“吉”的本地讀音相同,普通話中不讀作“gěi”,而讀作“裏”或“裏”。原來的發音是【kik-là。“給力”是動詞,也可以用作形容詞。表示專心、努力和盡力。例如,在漳州,當嬰兒學會上樓梯和擡腿時,大人會說“真棒”;再比如:有人拼盡全力完成壹件事,人們會誇他“牛逼”“江蘇是文化強省”這句話用漳州方言來說很合適。“給力”的閩南語是“李記”,讀作【kik-làt】。用力用力。屏住呼吸,盡力而為。例:易李稷紀家規則紅臉。我喜歡喝咖啡嗎?嗯-基-基。(他臉紅了。)臺灣省教育部《閩南常用詞詞典》中有“新詞”和“給力”的字義和讀音。請參見下面的擴展閱讀鏈接。《張強閩南語詞典》(見下面的鏈接)解釋說,gik7-1lat8 ①憋足了勁:Yi ~踹開了門(他用力踹開了門)。2使妳的肌肉緊張:妳的手~,我可以打針和註射。(緊緊握住妳的手,以便我可以打針)(3)妳拒絕用盡全力:妳是壹個已經完成作業的男孩,但妳很長時間沒有完成作業。妳,壹個孩子,壹直在努力做作業。妳這麽久都沒寫完。在這句話中,~後面是“子【a】”,與沒有子正好相反。)再比如:妳不能激動,神仙也不能。(妳還沒努力,神仙也幫不了妳。)閩南語張強詞典(見下面的鏈接)解釋說,高5-3 LAT 8 1足夠強大;足夠強大:我的家人沒有單獨談論它,所以讓我們聚在壹起談論它。(我壹個人講是不夠的,妳們都來講壹遍。)② =夠了——7已經到了壹個非常嚴重的程度或地步:寒甲~(冷得要命)|走到對方面前罵甲真的~(讓他罵得很慘)|易在山頂寫了壹個後記。他在山頂摔得很重。閩南話的“莫”字發音【博?k】表示否定。其詞義和讀音請參考教育部臺灣省閩南常用字詞典中的“莫”。閩南語漳州方言中的“磨磨利”是不用力的意思。此外,漳州方言中的“吳麽”(聲母為【bvue3-1】)、“艾【m6-5ai5】”、“吳”、“正”、“真”等詞可與“李稷”連用,其含義分別為:拒絕。“不給力”是由“李記”和“莫吉利”轉化而來,來源於閩南語,更早來自古代中原的河洛方言,並非新詞。網友“暗夜裏的花X”建議,“給力”壹詞適合書面語。目前,人們習慣在互聯網上使用壹些英語口語中的書面語來增加對話氣氛或進行調侃。“Give”如果單獨出現,則讀作“給”,例如:給我點東西!如果是以文字的形式出現,那就是“吉”,比如:Please help(吉)!所以“給力”讀作“李記”。昨天,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高海波博士透露:根據他的研究,網絡上最火的詞“給力”其實是壹個古老的詞。昨天,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新聞與文化傳播學院講師高海波博士告訴長江日報記者:根據他的研究,“給力”是中國古代政府向官員發放工資的壹種方式,即以強迫勞動的形式向官員發放工資。具體來說,朝廷根據官員的官階,分配壹定數量的勞役,免費為官員耕種田地或提供家政服務。在中國社會出版社新編著的《中國政治制度大辭典》(1990版)中,有壹個“官權制度”的條目。高博士說,自秦漢以來,所有的朝廷都制定了法律法規,成年男子除了接受食物外,還必須為朝廷履行義務和兵役。參加義務勞動的人有不同的名稱,如“力量”、“服務力量”、“官方力量”和“強迫人”。因此,朝廷為官員提供服務被稱為“給力”。即使在強制服役制度被廢除後,朝廷仍然將其轉換為貨幣,然後根據給予權力的人數支付給官員,這些錢往往超過官員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