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輩們被行政拘留過,對子女的成長進步基本沒有影響。
深圳市2015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年齡壹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78年12月23日至1996年12月23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對年齡有進壹步要求的,詳見本公告附件1);
3.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有關機關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任)紀律行為的;
4.法律規定不得錄用(聘任)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其它要求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含試用期內)公務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自2012年以來參加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聘任)考試違背承諾的人員不得報考。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單位(含街道)的職位。
3.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其他人員須於2014年12月23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還須於2015年3月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4.非深圳戶籍(生源)的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5.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基層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擴展資料
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采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采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壹般的行政違法者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6、羈押期間不同:刑事拘留壹般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並罰時不超過20日
7、法律後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對於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拘留
百度百科—深圳市2015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