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杠桿程度(DFL)=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化率/息稅前收益變化率。無論企業的營業利潤有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股息都是固定的。
當息稅前收益增加時,每元收益所承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將相對減少,這可以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收益。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被稱為財務杠桿,它影響的是企業的息稅後利潤而不是息稅前收益。
衡量財務杠桿的主要指標是財務杠桿程度,財務杠桿程度是指普通股每股收益的變化率相當於息稅前收益的變化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程度=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化率/息稅前利潤變化率。
=息稅前基期收益/(息稅前基期收益-基期利息)
對於既有銀行貸款又有融資租賃並發行優先股的企業,財務杠桿程度可根據以下公式計算:
財務杠桿程度=【【息稅前收益】】/【息稅前收益-利息-融資租賃租金-(優先股股息/1-所得稅稅率)】
擴展數據
對財務杠桿的理解,壹般有以下幾種觀點。
1,財務杠桿被定義為“企業在進行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融資的使用”。因此財務杠桿也可以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債務管理。這個定義強調財務杠桿是負債的壹種利用。
2.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融資和調整資本結構中適當借款,為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債務管理使企業的每股利潤上升,則稱為正財務杠桿;如果企業的每股利潤減少,通常稱為負財務杠桿。顯然,在這個定義中,財務杠桿強調的是債務管理造成的結果。
3.壹些金融學者認為,財務杠桿是指企業總資本中因使用固定利率的債務資金而對企業主權資本收益產生的重大影響。與第二種觀點相比,這種定義也側重於債務管理的結果,但它將債務管理的對象限制在固定利率的債務基金。筆者認為其定義的對象範圍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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