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做好我校招生工作,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我校由中央和陜西省共建,以經濟管理為主,突出統計、財政、金融、會計等學科優勢和特色,以文、法、理、工、藝為支撐,多學科協調發展。學校地址:Xi市長安區長寧街360號,Xi市翠華南路44號,翠華南路105號,小寨東路64號。學校類型:公立。學校國標代碼:11560。
第三條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完規定的學分,達到有關規定後,頒發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管理規定標準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五條為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主任是校長,副主任是分管招生的副校長和分管學生事務的學校黨委副書記。成員包括教務處(招生辦)、學生處、校長辦公室、計劃財務部、發展規劃部、國際合作與交流部、後勤管理部負責人及師生、校友代表。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學生的招生和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我校按專業招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劃原則、要求和統壹信息標準,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我校招生來源計劃。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同專業的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九條我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對所有往屆生和應屆生壹視同仁。
第十壹條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壹般陜西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誌願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非平行誌願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二條體檢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第十三條外語:不限。根據學校的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招生後學生的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
第十四條優惠政策: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錄取和特長生原則:學校對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內的誌願不滿意的,可接受已接受平行誌願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誌願考生;對於實行順序誌願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果第壹誌願未滿,學校將錄取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招生時,按照招生計劃數1: 1劃定預錄分數線,按照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系統”中的“編報單位模板”確定專業,按照“分數優先”、“成績差為零”實行“各級誌願關系”和“專業關系”。
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文科/理科、外語單科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對於江蘇省,要求選考科目水平達到BC級以上。對進入檔案的考生,按“先分數後成績”和“專業關系”實行“先分數後成績差為零”的辦法。
第十七條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 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學校根據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和章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藝術類招生:學校根據國家有關管理規定和章程制定具體招生章程。
第二十條預留計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調劑各地統考上線生比例失調。
第六章費用、獎學金和貸款
第二十壹條收費:按招生當年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詳見學校當年發布的收費公告。
第二十二條學校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儉學、社會專項獎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夥食補助等多種方式建立獎勵扶助制度。在新生報到入學時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具體可以參考學校的新生入學手冊。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郵寄地址:陜西省Xi市長安區長寧街360號,郵政編碼:710100;招生咨詢及聯系電話029-81556128;招生信息網網址:。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學校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