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省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統壹命題、統壹制定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考試。各省轄市財政部門根據省財政廳的統壹部署負責本地區會計從業資格考務的組織實施管理工作。 在各地的部、省屬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考試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
每年具體報名時間由省財政廳統壹確定,報名地點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008年江蘇省財政廳改革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方式,將原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中筆試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兩科改為采用計算機考試,電算化考試方式暫不變。2008年將率先在鎮江、常州、揚州三市進行試點。
2009年估計全省會采用計算機考試模式,報名時間在6月1日到7月12日實行網上報名。
2、報考條件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壹)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免試條件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兩門考試科目。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3、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等三個科目。
4、考試時間
初級會計電算化是有各市財政局自行安排,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原則上每年組織壹次,壹般在10月——12月期間。
5、成績管理
參加三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的成績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資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成績合格,才能取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資格。
6、報考辦法
計算機考試地區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需先在各市財政局網站或者江蘇財經信息網()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