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不低於10%
國務院在1月14日公布的《汽車行業調整振興規劃》中提出,從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國家將安排50億元,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換購輕型載貨車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等,給予壹次性財政補貼。而實施細則對補貼標準、補貼方式、車型範圍等方面作出更為詳細的規範。
在補貼標準方面規定,具有農村戶口的消費者,在購買汽車產品時,將獲得車價10%的政府補貼;而於上周突然被納入“汽車下鄉”範疇的摩托車產品,農民消費者在購買時可獲車價13%的補貼。汽車、摩托車均在購買兩年內不可過戶。
跟“家電下鄉”的分擔比例相同,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分別承擔80%和20%。補貼領取辦法與“家電下鄉”類似,即農民到指定地點購車後,持“補貼專用存折”並憑相關發票到指定地點領取。如換購車型,則需要出具車輛報廢證明。
買車或換購車輛15個工作日之後,補貼款會從中央財政撥款到地方財政,再經過30個工作日,農民可到鄉鎮領取。
補貼車型範圍上,包括微型客車、輕卡,不包括微轎車型。即農民僅在兩種情況下才可享受購車補貼:壹是新購微型客車可直接補貼,二是報廢輕卡(含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
在車企的選擇上,並沒有采用“家電下鄉”的招投標方式,而是只要獲得汽車生產目錄的企業,都可以提供下鄉產品。雖然沒設置準入門檻,但需要企業作出三項承諾:即價格保證、品質保證、公示相應的銷售網點和服務網點,作出退出承諾。
據消息人士透露,服務網點是最薄弱的環節,因為涉及的汽車品牌較多,只要符合國家生產標準的企業都可以作為下鄉的品種,因此要求企業作出承諾,包括不能漲價,不能降低配置、不能有坑害農民的情況,同時要求有這種服務網點,並且必須公示,只能做銷售不能做維修,必須公示去哪裏修。
“還建立退出機制,如果沒做到前兩點,經過幾次還沒有改正,就取消產品下鄉的資格,甚至會把廠家的資格取消。”上述人士表示。
帶動100萬輛增量
據透露,該政策並未惠及1.3L排量以下的轎車,目的十分明顯,就是要促進農村生產資料發展,擴大農村的造血機能。“預計將帶動100萬輛增量,就是創造出100萬個賺錢工具,農民生活、生產有了質的變化,生活半徑和服務半徑增加了,農產品可以賣到更遠的地方,通過很多方面來增加農民收入。”
對於農村是不是具備購買汽車的消費能力,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成貴認為,不能壹概而論,壹些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區域的農民已經具備購車能力,比如東部沿海地區、中西部地區的城郊農村,將是消費主體。
事實上,“汽車下鄉”實施難度很大,財政部之所以遲遲沒有出臺細則,就是希望通過實施細則盡可能規避“家電下鄉”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最大的困難就是讓農民把這件事弄清楚,因為太多人想騙農民的錢,包括買車、賣車、服務壹系列環節,細則力求盡可能減少中間環節,讓農民直接拿到補貼。”
為了防止汽車企業有可能出現的擅自加價行為,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將定期對生產企業的批發價格進行測評,要求企業不漲價。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微車和輕卡市場競爭異常激烈,農村消費者也會貨比三家,經銷商如果擅自加價,很可能迅速丟掉市場。
事實上,為了搶奪農村細分市場,不少企業反而加大了促銷力度,甚至在享受國家補貼的同時,自行出錢補貼消費者,而吉林等地方政府,也已經單獨出臺相關惠農政策。消息人士透露,這種行為與國家政策並不沖突,國家也不會反對讓農民獲更大實惠。
新華信汽車營銷解決方案副總經理郎學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汽車下鄉或將改變輕型載貨車和微型客車競爭格局,以微客為例,上汽通用五菱和長安汽車的市場占有率已經超過了70%,主流廠家獲利最多的分化現象也將更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