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它每五年需要大修壹次。這個時間是從出廠日算起的。五年結束時,無論幹粉滅火器是否使用,都需要送到單位進行檢查和維護。定期檢修可以避免壹些故障的發生,確保幹粉滅火器在使用時能發揮更好的滅火效果。
幹粉滅火器的使用壽命介紹如下:
幹粉滅火器筒體的有效期為8年,最長不超過10年,具體規定如下:
1,幹粉滅火器的有效期有兩個方面,壹是滅火器筒體,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幹粉滅火器的強制報廢年限為10年,也就是幹粉滅火器筒體的有效期為10年;
2.另壹方面,幹粉滅火器的滅火劑也有有效期。根據國家有關建築消防的規定:
(1)常溫儲存,幹粉滅火劑有效期為5年;
(2)但是,幹粉滅火劑的更換周期壹般為1至2年。通常情況下,當滅火器重新加註時,維護單位會貼上滅火器的年檢標簽,這意味著在大多數情況下,幹粉滅火器在10年的有效期內需要每1-2年重新加註壹次。這兩種有效期是指滅火器從出廠日期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每年至少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壹次全面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檢查記錄應當完整準確,並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防火防煙分區和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針對性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