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將於3月6日起實施。明確“中央規劃、省負總責、市縣鄉落實”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實施“以工代賑”要堅持“以工代賑”的初心,堅持扶誌扶智、勤勞致富,鼓勵引導群眾通過誠實勞動增收致富。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於3月1日起施行,主要對預備役人員的領導管理體制、身份屬性和分類,以及預備役的職級編制、選拔補充、教育培訓、晉升任用、日常管理、錄用、待遇保障和法律責任等作出了規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並頒布的《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於3月6日起施行。《管理辦法》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承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消費者負有誠實守信義務。規範銀行保險機構經營行為,禁止誤導宣傳、強制搭售、不合理收費等行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依法建立禁止性規定,準確設置監管“高壓線”。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3月1日起施行。規定了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銷售者的主要責任和生產全過程控制的具體要求。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者應當建立原輔料控制、關鍵生產環節控制、檢驗控制和運輸交付控制制度,銷售者應當建立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同時明確了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和標簽管理制度。
《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將於3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化妝品的抽樣檢驗重點是兒童化妝品和特殊化妝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妝品等。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的化妝品抽樣檢查,不得幹擾、妨礙或者拒絕抽樣檢查,不得提供虛假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壹步實行部分稅收證明告知承諾制的公告》,自3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列入《目錄》的6種稅收證明實行告知承諾制,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證明、公共汽車和電車車輛識別表、特種車輛牌照、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家庭唯壹客廳證明、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身份證明、合夥人合夥身份證明。
3月1日起,文化和旅遊部在全國範圍內推出應用型文化和旅遊市場涉企電子證照,啟用文化和旅遊市場電子印章。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同步簽發、並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教育部制定的《信息技術產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管理規定》於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信息技術產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語言文字標準。數字出版物和網絡出版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當符合漢語拼音、普通話語音、規範漢字、現代漢語詞形、標點符號和數字用法的標準。如需使用漢語方言、繁體字、異體字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有關規定。
《重點控制新增汙染物清單(2023年版)》將於3月1日起實施。《清單》明確了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全氟辛基磺酰氟、十溴二苯醚、六氯丁二烯等14項新增管控汙染物,以及其禁用、限用、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上海市就業促進條例》將於3月6日起施行。規定上海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投資、產業、區域、財稅、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對就業的支持力度,加強與就業政策的協調聯動,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優化企業就業保障服務,提高就業質量。促進就業成效將作為各級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
《浙江省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條例》將於3月1日起施行,將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拓展中小微企業發展空間。《條例》首次系統規定了創業培訓、創業輔導、創業教育等扶持措施,明確小微企業園區建設應當堅持準公益性質,促進融合型產業中小企業發展。
《雲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3月1日起施行,加強對100年樹齡以上的野生茶樹和栽培茶樹的保護。《條例》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樹;在古茶樹保護範圍內使用對古茶樹有害的生長調節劑和化學除草劑。
3月1日起,修訂後的《山西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超治超辦法》將實施。規定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源頭單位違法超限超載等失信行為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開放,並依法開展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