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片面、隱藏產品風險;互聯網廣告頁面誘導消費者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費”等選項;打著金融業務名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的套路貸和非法集資……
近日銀保監會消費者保護局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警惕各種新型“套路貸”“套路保”。
這些新型“套路貸”“套路保”是咋回事?消費者如何防範這些風險?麻辣姐采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
新型“套路貸”“套路保”花樣多
2021年12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通報華夏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華夏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時,對實際利率展示不全面、片面宣傳低利率,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華夏龍商貸”在微信公眾號宣傳“年化利率低至7.2%”,客戶實際承擔的年化綜合資金成本最高達18%,是宣傳利率的2.5倍,且產品上線以來無客戶享受最低宣傳利率。
麻辣姐在相關的投訴網站上確實發現了壹些對“華夏龍商貸”的投訴。有客戶稱,2019年10月,從“華夏龍商貸”貸款5000元,期限6個月。但沒想到最後還款時,加上有時未及時還款的罰息,壹***要還5664.92元,年貸款利率高於原來宣傳的利率水平,其中還包括壹部分擔保費。
“華夏龍商貸”並非個別現象。在此次通報的“套路”營銷行為中,這類信息披露片面、隱藏產品風險的行為並不鮮見。
比如在貸款銷售中,有些貸款產品息費不透明,故意模糊借貸成本,或者是不明示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還本付息安排等。有些借款人遭遇“砍頭息”,拿到的借貸本金先扣完了借款利息;有的貸款後發現還須支付擔保費、服務費、保險費等。
又比如,在保險營銷中,以“首月0元”“首月1元”“免費領取”誤導消費者投保,或者是以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等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
“這種通過‘限時特惠’‘日補貼’等宣傳,以‘零首付’等方式,給投保人優惠應交保費錯覺、誘導投保人購買保險的行為,屬於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銀保監會消費者保護局相關負責人指出。
當前,通過互聯網購買金融產品、使用金融服務十分普遍,基於互聯網的“套路”營銷行為也在增多。這位負責人介紹,有些機構在產品推廣、展示和支付等環節誘導消費者優先使用消費信貸。又如,壹些互聯網保險營銷廣告界面設置不規範、不清晰,在頁面中誘導消費者勾選“領取保障”“自動續費”等選項。此外,還有平臺以默認勾選、強制勾選等方式進行捆綁搭售,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非必要的產品或服務。
“那些對智能設備使用不熟悉的老年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風險定價不敏感的消費者、或者缺乏理性消費觀念的消費者更容易被‘套路’。”這位負責人介紹。
此外,套路貸、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也不斷變換馬甲,打著金融創新、金融服務等名義,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
據介紹,目前有些套路貸打著“創業”“求職”“美容”等名義,以提供就業、培訓、醫美等服務作偽裝,在校學生、求職人群或盲目追求高消費人群等更易上當受騙。也有不法分子以“退保理財”“代理退保”等名義招攬生意,慫恿或誘騙消費者委托其退保正常保險去購買所謂“高收益”理財產品。還有不法分子利用壹些債權債務人群急於解困、收回資金的心理,打著債事化解、債事咨詢服務等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實則是非法集資或金融詐騙。
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購買金融產品、適度借貸
面對不斷湧現的新的“套路”營銷手段,這位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增強風險防範意識,防止“套路”營銷行為侵害自身權益。
首先要警惕隱瞞風險、模糊費用等虛假宣傳套路,從正規機構、規範渠道,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需求購買金融產品,不要僅因為“免費”“零首付”“限時”等營銷宣傳套路而輕率購買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產品。
據介紹,相關部門也正要求機構對所有貸款產品均應明示貸款年化利率;保險產品應載明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費繳納、保險金賠償或給付等影響投保決策的重要事項。
其次要警惕過度負債風險,合理合規使用個人消費信用貸款,堅持適度負債、理性消費觀念,養成良好的消費還款習慣。特別是,不要違規將分期、小額信貸等個人消費信用貸款用於理財、投資、購房、還貸等非消費領域,避免“以貸養貸”“以卡養卡”,更要遠離打著“創業”“求職”“美容”等名目的校園貸、不法套路貸等掠奪性貸款侵害。
此外還要警惕非法“代理維權”侵害,謹慎對待簽字、授權等重要環節,註意閱讀合同條款,確保自己了解所簽署或授權的金融服務協議內容,同時選擇合理合法途徑維權。
最後要警惕以“債事服務”等名義的詐騙侵害,不要被“解債上岸”等說辭迷惑,防範打著債務化解名義的非法集資、詐騙等行為的二次侵害。壹旦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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