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的女人,媒人介紹,願意嫁給比自己大的男人。在我個人看來,已經是男人的宿命了。男人要珍惜這段婚姻,彼此好好生活。婚後,他們的生活平靜而幸福。舅舅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他們的生活也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這段婚姻只維持了壹年,癥結在於雙方的孩子。二婚雙方均有子女,女方有兩個女兒,男方有壹個25歲的兒子。高中畢業後,女方的女兒沒有上大學,對學習失去了興趣,有了外出打工的想法。
大叔家庭條件不好,孩子25歲,還沒到對象。壹個女人的大女兒,高中畢業,已經18歲了。在壹家人共同生活的過程中,舅舅產生了壹個不切實際的想法,想讓壹個女人的大女兒嫁給自己的兒子做老婆。
大叔會有這樣的想法,有兩個原因。第壹,雙方沒有血緣關系,符合法律規定,也可以是親屬關系。第二,娶媳婦要花很多錢,可以節省彩禮成本。
起初,女人並沒有註意到父子倆的想法。在丈夫的建議下,她把小女兒交給親戚照顧,剩下的四個去外地打工,希望能多賺點錢,讓生活過得好壹點。
為了省錢,四個人租的房子面積都不大。四個人在家的時候,空間略顯狹小。夫妻生活在壹起,沒有不方便的地方。作為08的女兒和兒子,住在狹小的空間會造成不便。女方曾多次提出想換個大點的房子緩解這種尷尬局面,但都被她叔叔拒絕了,聲稱等有錢了再換。
在後來的生活中,該女子還發現,大叔的兒子平日裏總會帶著女兒出去接女兒下班。看著女兒帶回來的衣服、手勢、玩偶,作為壹個經歷過的女人,她理解兒子內心的想法。
她把這個情況和她不同意兩個人的想法告訴了她叔叔。我萬萬沒有想到,我舅舅不同意這種情況,還說如果兒子能娶到女兒也是壹件好事。雙方都會為了這個家努力賺錢。
大叔的想法是女性無法接受的。她女兒長得很帥,剛滿18歲。按照女兒的條件,應該能找到更好的對象,讓女兒不要像自己壹樣痛苦壹輩子。大叔的兒子雖然乖巧,但兩人有7歲的年齡差距,對方也沒有正經工作。女方不希望女兒和叔叔的兒子壹起工作壹輩子。
兩人因為這件事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最後女方談離婚。大叔說,如果雙方離婚,女方需要退還結婚時給的5萬元彩禮。有了彩禮的話,女方下定決心離婚。為了女兒的幸福,她不能允許這對父子出現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
女子回到老家後,找到當初介紹她的媒人,向對方哭訴了這壹情況。女方很擔心,因為這段婚姻造成了父子倆對女兒的關註,損害了女兒壹生的幸福。隨後,在媒人的調解下,雙方成功離婚,女方返還了部分彩禮,結束了與姑父短暫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