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浙江高校法學研究的主體:杭州大學法律系——浙江大學法學院
浙江大學法學院最早於1945年8月在老浙大成立。1999年8月,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原杭州大學政治學系、原農業大學社會科學部、原浙江醫科大學社會科學部和德育部等9家單位合並成立新浙江大學法學院。其中,在公法、法理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人口與發展、中外政治制度比較等特色領域的研究處於國內先進水平。
學院擁有憲法學與行政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學位授予權,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等11個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此外還有法律專業碩士學位點(JM)和“兩課”教師碩士培養點。法學院現有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行政管理等3個本科專業。
2006年9月25日,臺灣光華集團的尹衍梁先生和楊衛校長在浙江大學簽署協議,彼此交換協議文本,根據協議,雙方以"建設壹所具有國際壹流水準法學院",培養具有"法律專業典範、追求社會公義"素質的壹流法律人為目標,光華教育基金會捐贈壹億元人民幣建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並將院址設在浙江大學之江校區——美倫美奐的、歷史上的之江大學原址。壹所引進先進國家辦院模式的全新法學院即將在浙大之江校區誕生。這不僅對於浙江大學的法學學科,而且對整個浙江大學的辦學來說都是壹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可以預見,浙江大學法學院,將遽然突入了壹個嶄新的時代。可謂是浙大法學院的“光華時代”。
二、浙江省屬高校法學研究的主要力量——寧波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
寧波大學法學院
成立於2000年5月18日,由法律系、社會科學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並組建而成。法律系於1986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對口援建下創辦,起點較高,是寧波大學設立最早的八個系之壹。
學院現有5個碩士學位點即民商法學、經濟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碩士學位點,另外與文學院***建中國近現代史碩士學位點。現有浙江省重點學科1個(民商法學),市級重點學科2個。
學院現有專職教師80人,其中課程講座教授1人,教授11人,副教授25人。具有博士學位和在讀博士學位的教師22人。《憲法學》、《經濟法學》課程成為浙江省精品課程。
學院以民商法學為主要發展方向。目前,民商法學已成為學校、寧波市和浙江省三級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碩士點是浙江省第壹個民商法碩士點。
寧大法學院學生給人的印象是比較活躍,善於創新。2000級法學專業本科生商聰聰同學是其代表,2003年分別在香港和裏約熱內盧參加了兩次國際學術會議,並獲得聯合國區域犯罪與預防研究所15萬元港幣的科研經費。
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
現在的浙商大法學院是在2001年6月由原杭州商學院法律系與浙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合並組建的。是目前省屬高校規模最大的法學院,也是省內法律人才培養以及法學研究的重要基地。
學院擁有訴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經濟法學、4個碩士學位授予權專業。
學院現有教職工79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2人。學術力量以中青年學者為主,如浙江中青年法學家羅文燕教授。
這是壹個年輕的學院,正煥發出勃勃生機。
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
浙工大法學院起步較晚,現在的法學院2004年政治與公***管理學院分離後建立的。在成立後得到超常規發展,師資力量不斷充實,學科建設不斷加強,科研水平不斷提高,正朝著省內壹流、國內知名的目標邁進。
學院目前擁有訴訟法學碩士點。在訴訟法學、刑法學的研究及學術水平在浙江省處於領先地位,其中訴訟法學科帶頭人、法學院院長張旭同誌還擔任省法學會副會長(全省只有浙大法學院院長、浙工大法學院院長 2 人)。
學院***有專業教師 28 人,其中教授 3 人,副教授 8 人,講師及助教 18 人,35 歲以下的青年教師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比例高達 90% 。
浙工大法學院和西南政法大學聯系比較密切,該院充分利用西政的師資力量,培養研究生層次的人才。
目前省內高校具有法學類碩士點單位還有:浙江師範大學法(馬克思主義理論壹級學科碩士點、社會學、民商法學)、浙江財經學院(經濟法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杭州師範學院(民商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浙江林學院(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中國計量學院 (經濟法學)等。
三、浙江高校法學主要學者介紹:
胡建渺教授
1957年11月生於浙江慈溪市。1982年畢業於杭州大學哲學系,1986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並獲碩士學位。1990年10月任杭大法律系副主任,同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2年11月破格晉升為教授,次年10月任法律系主任,1995年任杭大法學院常務副院長,同年任命為杭大副校長,1996年兼任法學院院長,1998年擔任浙江大學副校長。長期從事行政法本科研究生教學和科研工作,在全國處領先地位。1995年12月,被中國法學會和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評選並授予全國"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
孫笑俠教授
1963年8月出生在浙江溫州,1980年考入杭州大學法律系,1984年獲法學學士學位,1990年獲武漢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中國社會科學 院研究生院法學博士學位。1984年起任教於杭州大學法律系,1993年被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6年被破格晉升為教授並任法律系主任,1999年7月起擔任浙江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主持浙江大學法學院的籌建,2001年起任博士生導師。先後赴歐亞多國著名大學法學院訪問或講學。現從事法理學、公法學研究,任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2002年被評為“全國第三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
林來梵教授
1963年生,福建福州人,1983年畢業於福建師大,為我國20世紀80年代赴日出國留學人員,留日約達8年,曾先後就讀於大阪外國語大學東亞學院、立命館大學法學院,於2001年10月被浙江大學作為海外人才引進,現任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法理與制度研究所常務副所長、浙江大學亞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等職。主要從事憲法學、比較法學和法學方法論的研究,現任中國法學會憲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等職,在我國法學界以及海外法學界具有重要影響和學術地位。
附:近代以來浙江籍著名法學家壹覽:
壹、清末“二沈”——歷史的榮耀
以下兩位是舉國景慕的法界宗師,也是歷史上浙江法學研究的榮耀。
沈家本(1840——1913)作為清末著名法學家、立法大家和法學教學家,出生於1840年的鴉片戰爭時期,而逝世時又正值辛亥革命後兩年。他壹生經歷的七十多年時光,正是中國近代歷史上的非常時期。他出生在江南水鄉的浙江歸安(今浙江湖州),同治四年(1865年)舉人,光緒九年(1883年)進士。自24歲始入刑部任職,“自此遂專心於法律之學”並歷任天津知府、山西按察使、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資政院副總裁等職,畢生之精力獻身於法律學。他精通舊律、學貫中西,在他生命的最後十年裏,他充任了晚清的修律大臣。他不畏權勢、力排眾議、銳意改革,對中國法律近代化和中國近代法學之興起,起到了承前啟後之作用,可謂是中國近現代法律的奠基者。
沈鈞儒,字秉甫,號衡山,我國近代著名的民主革命家、法學家、教育家。原籍浙江嘉興。1875年1月2日生於江蘇蘇州。光緒甲辰(1904)進士,次年赴日本留學,學習政法。回國後參加辛亥革命和反對北洋軍伐的鬥爭。1935年主持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國會。翌年主持成立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開展抗日救亡運動,11月被國民黨當局逮捕,為著名的“七君子”之壹。1941年代表救國會參加籌備成立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後改稱中國民主同盟)。新中國成立後,歷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等職,1956年任中國民主同盟中央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逝世。沈鈞儒先生熱愛***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周恩來總理贊譽他為“民主革命左派的旗幟”、“愛國知識分子的榜樣”。
二、史久鏞------第壹位出任國際法院院長的中國人
史久鏞(1926~ )中國國際法學家。1926年10月9日生於浙江寧波。早年就讀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獲政治學學士學位。後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獲國際法碩士學位,1951年畢業後留校從事國際法研究。回國後歷任國際關系研究所和國際問題研究所的國際法研究員、外交學院國際法副教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等職。後任中華人民***和國外交部法律顧問、北京外交學院兼職教授、中英聯合聯絡小組(關於香港問題)中方代表處法律顧問、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律咨詢中心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會香港法律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常務委員、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涉外經濟法律人才培訓中心兼職教授、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等職。1994年當選為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著有《外交庇護》、《條約法講演集》、《南極的法律問題》、《普遍優惠制度與國際貿易》、《香港與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