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衛聽起來很棒,但許多人不知道的是,警衛不是軍銜。
北洋軍閥誕生於清末,所以北洋軍的很多習俗在小站練兵後保留了清朝的壹些習俗。在剛剛從晚清社會走過來的人群中,傳統的等級觀念是不可避免的,在這壹點上,當時的人壹點也不能馬虎。
壹般來說,對於當時的人來說,只要他們擔任督軍以上的職位,就可以被稱為英俊。但要稱壹個人為王子,只需要滿足壹個條件。
也就是說,他本人必須是壹個獨立軍事部門的領導人。北洋時期,各省督軍可謂地方皇帝,但督軍即使權力很大,也不能稱為親王。
然而,如果這個人是壹個軍事部門的領導人,當時的人們也可以稱他為警衛,盡管他只是壹個省長。
比如當時有壹個軍閥叫趙羅。就他的職位而言,他只是壹個督軍,但他在當時被人們稱為警衛。原因是他獨自壹人擔任壹支軍隊的領導人,因此他可以被稱為衛兵。
另壹個例子是《大雨中的易萍的父親》。雖然他手中沒有多少部隊,甚至到最後,部隊全部被消滅,但他仍然會被稱為衛隊。
因此,就其本身而言,如果妳想被稱為警衛,妳只需要滿足壹個條件,那就是妳可以成為壹個單獨的軍事部門的領導人,無論這個軍隊有多少人。另壹方面,不容忽視的是,衛士不是軍銜,而是壹種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