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讓出納挪用資金出納壹般也是會承擔法律的責任,但如果出納可以找到自己是被迫的行為,那麽壹般就不會構成犯罪,挪用資金罪的行為壹般只要條件構成就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主要還是要看出納與直接領導之間的的犯意溝通。如果出納是被直接領導所騙,以為直接領導挪用的公款是用於本單位的公務活動的,這只能算是違反財經紀律;如果出納明知直接領導是用於其他目的,與公務無關的,那出納構成挪用公款犯罪,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老板詐騙財務不知情不構成詐騙罪的***犯,若是明知老板實施詐騙業務仍提供財務工作的,構成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出納應向老板說清楚,如果老板仍堅持,出納也不能做這個事,因此作為公司出納,涉及這麽大金額,恐怕將由檢察院追究其瀆職責任,可能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七十三條 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