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不是“985”“211”院校。
該校官網介紹,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創建於1956年,是由原北京經濟學院和原北京財貿學院於1995年3月合並、組建的北京市屬重點大學。60余年來,學校已發展為擁有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和工學等六大學科,以經濟學、管理學為重要特色和突出優勢,各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現代化、多科性財經類大學。
擴展資料: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8年高考錄取說明
1.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分政策。
2.專業錄取時,高考分數優先,依據進檔考生專業誌願情況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分數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招收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4.面向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5.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專項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貧專項計劃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6.面向華僑、港澳臺地區招生,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7.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15〕1號)文件規定,實施分區投放“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依據《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8〕3號)文件規定,我校不同區、科類、專業之間的“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不互調;錄取時只錄取有專業誌願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
8.根據教育部有關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相關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投放的“農村專項計劃”,只招收戶籍和學籍均在上述區的農業戶口考生。
9.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的要求,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
執行江蘇省普通招生錄取辦法,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執行上海市普通招生錄取辦法,實行專業組錄取,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經濟統計學專業招收專業組科目為物理,其他專業科目不限, 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執行浙江普通招生錄取辦法,我校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其他專業選測科目不限,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
10.學校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校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