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有兩種編制,壹種是事業編制,壹種是行政編制。行政人員主要是辦事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業務人員主要是消防隊的隊長、副隊長。消防隊是各級應急消防紀律部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總稱。
中國的消防工作有哪些?
我國消防隊是以現役公安消防隊為主體,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和企業專職消防隊為補充,其他形式消防力量並存的消防力量體系。
1.公安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是公安機關的組成部分,總人數近124657。現役,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享受中國人民解放軍同等待遇。是我國防火滅火救援的主力軍。
註:在壹些經濟發達地區,地方政府通過增加行政公安編制,建立了非現役公安消防隊伍,人員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2.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以“政府投入、多系統、公開招聘、治安管理”的形式,通過合同制方式招聘專職消防員,建立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
3.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在機場、港口、油田、電廠等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企事業單位建立專職消防隊,主要擔負本單位內部消防任務。
4.合同制消防員:合同制消防員是指目前現役消防警力嚴重不足。為加強公安消防部隊壹線滅火執勤,招聘18-25周歲的青少年或在校大學生(身體素質和特長有特長者可適當放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條例》第十條。
管理指揮人員應當按照下列職務等級編制消防救援職稱:
(壹)國務院應急管理部正職:主任;
(二)正職:國務院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隊領導指揮機構、森林消防隊領導指揮機構副總幹事;
(三)國務院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隊領導指揮機構、森林消防隊領導指揮機構副主任:主任助理;
(四)軍級正職:高級指揮員;
(5)兵團級副職:壹級指揮員;
(六)支隊級主官職務:二級指揮員;
(七)支隊級副職:三級指揮員;
(8)旅級首長:壹級指揮員;
(9)旅級副職:二級指揮員;
(10)站(中隊)級首長:三級指揮員。
(十壹)站(中隊)副職:四名指揮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