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車險改革後,交強險電子保單政策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不過政策實施還需要時間,因此車主可以先通過保險公司客服電話,或者撥打當地車管所熱線等詢問當地是否已經可以使用交強險電子保單。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壹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壹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2020年9月19日起,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正式實施 交強險有責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2012年12月17日,國務院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增加壹條,作為第四十三條:“掛車不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掛車方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本決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規定,提升交強險保障水平,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2020年9月11日,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銀保監會會同公安部、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確定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調整方案,會同公安部確定了交強險費率浮動系數的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