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個差別。現在壹個城市在N年裏計劃由100萬人發展到300萬人,認為人在增多,住房不夠。十五年後,人少房多的狀況越來越明顯。目前,城市老居民裏,典型的家庭結構是壹個家族7人3套房,獨生蔚然成風。陳壹代,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是六十歲上下的“50後”,都是只有壹個子女。陳二代,爸爸媽媽是“80後”。陳三代,5歲的“10後”。20年後,陳三代和張三代結婚。陳張這2個家族目前14人6套房,陳三代夫妻最終繼承了這6套住房(或拆遷價值)。如果是官商家庭可能有10幾套。第四代夫妻即“80後”的孫子輩是目前4個家族的後代 * 7人 = 目前28人。最終只剩下3個人。4個家族 * 3套住房 = 第四代夫妻最終繼承了12套住房(或拆遷價值)。如果是官商家庭可能有20幾套。
他們不壹定會保留12套,但是對城市而言,12套住房的土地不會消失。即使不是城市老居民,最終也可能繼承幾套住房(或拆遷價值)。有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是七十歲上下的“40後”,所以,十五年以後人少房多的狀況的情況就非常嚴重了。
第2個差別。目前,全國城市閑置的大於5000萬套,在建的、待售的超過1500萬套,城市裏大於2億人租房或寄宿 / 5人 = 出租房寄宿房大於4000萬套,從中減去高消費多套自住的500萬套,合計,2010年非自住房可能大於1億套。因為炒房客的購買力比有效自住剛需強多了,所以十五年後可能增多到1.4億套。現在大家在囤積閑置房,那時的任務是消化閑置房,所以房價不可能高。
第3個差別。現在沒有物業稅,投資投機的成本低,都說土地供不應求,房市瘋狂,房價奇高。十五年後,炒房不再,“投機市場”已經回歸為“民生市場”,已經歷過大熊市,價格回歸合理。物業稅房價比會越來越高,越來越像美國:買房容易,養房難。物業稅高導致房價不高。
第4個差別。現在的地主在追逐城市的土地。物極必反。今後十五年裏,必然有許多資金分流去追逐巨量的將會轉讓流通的城市周邊的農村土地。根據連通管原理,資金流動會導致城市周邊的農村土地價格上漲,而城市土地的價格下跌。
第5個差別。現在的土地很緊俏,土地價格是拍賣會場幾十輪叫價喊出來的,比正常價格高多了。十五年後發現,過剩物資去拍賣,結果總是比正常價格還要低。
第6個差別。現在都說土地會越來越金貴。十五年後發現,香港的土地幾乎沒有增多,因為只能填海。大陸壹個200萬人口城市,可以擴大10倍,只要往郊區四個方向壹直擴展就是了,所以土地不可能像香港那樣寸土寸金,越來越金貴。
第7個差別。開發商的盈利率高低決定拆遷費的高低。近幾年房價不斷上漲,所以蓋房的利潤奇高,從拆遷費價格確定後到開盤銷售時房價又上漲許多,現在的開發商最富有,對拆遷費出手大方。十五年後,開發商也跟現在多數行業的老板壹樣“怪可憐的”,賣房難,成本高,稅費多,盈利率低,囊中羞澀。開發商自己都在吃青菜,妳拆遷戶憑什麽吃大魚大肉?
第8個差別。正俯的態度決定拆遷費的高低。十五年後,因為人少房多,到處是老態龍鐘的等待拆遷的閑置房,沒人住,沒人管,沒人拆→導致“老太太房”影響市容,有礙觀瞻→導致正俯心急火燎,逼著開發商多拆遷,為改善市容做貢獻→導致“開發商要求拆遷”變成“開發商被要求拆遷”,拆遷房的土地垂手可得。十五年後,正俯為了促進拆遷改造,對待拆遷的住房在減稅的基礎上仍然會征收壹定的物業稅。待拆遷的住房,不能自住,也不能出租,還要交物業稅,還要交物業費,就像身上背著壹塊石頭,早拆遷早解脫。那時,某個區域裏有3棟樓房需要拆遷,開發商只需要拆遷2個,所以,可能變成“業主說好話請求優先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