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三好學生;
(三)優秀學生幹部; (四)先進集體; 五、優秀學生獎學金表彰全面發展且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分為四個等級:
(壹)壹等獎學金1500元,按照年級學生總數的3%評選;
(二)二等獎學金800元,按照年級學生總數的5%評選;
(三)三等獎學金400元,按照年級學生總數的10%評選。(四)單科獎學金200元,兩門及以上課程獲本專業第壹名的同學獲該項獎勵。成績計算方法采用學分績點計算辦法,具體計算方法及掌握原則參照附件執行。 六、三好學生表彰在德智體即綜合素質全面發展、表現優秀的學生,按照學生總數的4%評選,頒發獎品和榮譽證書。參評三好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壹)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有理想,有道德,尊師愛友,助人為樂,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大學生行為準則,敢於堅持原則,愛護國家財產,積極參加公益勞動,有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並付之於行動。(二)有明確的學習目的,態度端正,按時完成作業,知識面廣,有創新意識,完成學年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獲得年度三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三)重視體育鍛煉,提高身體素質,上好體育課,經常參加課外活動,講究衛生,身體健康,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準》。 七、優秀學生幹部條件:在學生中起到表率作用,認真履行職責,有較大貢獻、突出事跡或做出優異成績;累計任職滿1年;學年成績在本班排在50%之前(含50%);條件基本相同的,綜合素質教育評價分數較高者優先。優秀學生幹部獎獎勵金額400元,評選比例為學生總數的2%。 八、先進集體獎表彰團結向上、集體榮譽感強、全面發展並取得較好成績的各類集體,評選辦法按照《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學生先進班集體評比辦法(試行)》進行。 附件:有關學生學分績點計算的掌握原則:1、考察課或考試課最後成績以“通過”、“合格”等方式評定的,該門課程不計入學年平均學分績點,但如果該門課程未獲得“通過”、“合格”等評定的,視為考試不及格,不具備參評獎學金資格。2、學分績只計算專業課、專業基礎課、公***基礎課以及學科基礎課的成績。3、計算學分績點、平均學分績點、總平均學分績點時不考慮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成績。4、學分績點的計算辦法如下:每門課程的學分績點=[該門課程的學分×(成績-50)]/10累積學分績點=∑每門課程的學分績點總平均學分績點=所修課程的累積學分績點/所修課程的總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