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獎學金是中央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而設立的。其評選標準、人數及條件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2.優秀學生獎學金
學校設立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特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500元/人;壹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500元/人;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1000元/人;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元/人。特等獎學金獎勵面為參評學生人數的1‰,其余等級分別按參評學生人數的3%、8%、15%的比例評定。
3.勵誌獎學金
該獎學金獎勵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每學年獎勵1000人,500元/人。
4.新生獎學金
該獎學金設特等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0元/人;壹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二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為2000元/人。根據當年全國高考成績,在第壹誌願報考我校的國家計劃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選拔評定。
5.專業獎學金
該獎學金為我校國家計劃招收的航海類專業普通本、專科生設立,金額為每年500元/人(其中100元用於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其它費用)。
6.單項獎學金
在學習進步、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精神文明等四項中某壹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每項均占學生人數的3%,獎勵金額為100元/人。
7.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是由社會出資方在我校設立的對學生的獎勵。該類獎學金的名稱、評選等級、標準、比例及評選範圍見各自的獎學金評選條例,該類獎學金的評選以每年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的文件為準。
8.國防獎學金
中國人民解放軍為鼓勵和資助誌願獻身國防建設事業的學生,設立義務性獎學金。根據個人申請,經學校評審報中國人民解放軍審批,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二條 獎學金的管理
1.學校設立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學生評先及各類學生獎學金的評審、管理、籌集和使用。
2.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學生工作部,負責處理全校學生評先、獎學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完成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安排的各項工作;負責全校學生有關評先、獎學金評定的接待和咨詢等工作。
3.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1)討論和決定有關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的重要事項和問題,審定校內各獎學金的設立。
(2)制定各項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的政策,管理和使用各項獎學金的資金。
(3)開辟獎學金資金來源。
(4)評審國家獎學金,審定“校三好學生”以上(含校三好學生)的綜合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各項“社會獎學金”。審批“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
(5)審定先進班集體的評比結果。
(6)向校長辦公會議報告獎學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重大問題提請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4.各學院將各類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的評審登記表匯總,報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分校、院兩級頒發獲獎榮譽證書,財務部門負責發放獎學金。
第三條 獎學金的評審
1.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每學年根據教育部通知及學校有關文件進行,並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審核。
2.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的評審工作,每學年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工作同步進行。
3.新生獎學金根據當年全國高考成績評定。
4.專業獎學金為我校指定專業的學生,經學院審核後直接報學生工作部備案;獲得專業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其它各類獎學金。
5.社會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按各自合同或約定進行,獲得社會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優秀學生獎學金。
6.國防獎學金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當年的計劃,在指定的專業,按壹定的條件挑選,經學校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審批後,學生本人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簽定協議,學生按所簽協議的要求完成學業,畢業後到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部隊工作。獲得國防獎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獲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
第四條 獎學金的申請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均有權申請。申請獎學金必須滿足各項獎學金的評選條件。
第壹章 優秀學生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
壹、評選項目
1.校三好學生標兵。
2.校優秀三好學生。
3.校優秀學生幹部。
4.校三好學生。
5.院三好學生。
6.院優秀學生幹部。
7.單項獎。
二、評選條件
1.校三好學生標兵。綜合測評為班級第1名;德育為優,承擔壹定的班級或校院工作;學年學習平均成績(平均學分績,下同)為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含體育成績,下同),二年級(被測評學年,下同)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標準;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二年級及以上學生須參加壹定的科研活動。
2.校優秀三好學生。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17%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80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5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3.校優秀學生幹部。擔任學生幹部壹年以上且成績突出者,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17%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4.校三好學生。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34%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5.院三好學生。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50%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70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62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6.院優秀學生幹部。擔任學生幹部壹年以上且工作稱職者,綜合測評為同年級專業或班級前60%名;德育為優;學年學習平均成績為6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62分,二年級及以上學生英語應達到學校規定的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標準;三年級學生體質健康評定必須達良好及以上。
7.單項獎。綜合測評德育為良好以上,在學習進步、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現突出且有顯著成績。
三、評選比例
1.校三好學生標兵占參評學生總數的1‰。
2.校優秀三好學生占參評學生總數的2%。
3.校優秀學生幹部占參評學生總數的1%。
4.校三好學生占參評學生總數的8%。
5.院三好學生占參評學生總數的12%。
6.院優秀學生幹部占參評學生總數的3%。
7.單項獎,***四項,每項占參評學生總數的3%。
四、獎學金的等級及金額
1.校三好學生標兵獲特等獎學金,2500元/人。
2.校優秀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幹部獲壹等獎學金,1500元/人。
3.校三好學生獲二等獎學金,1000元/人。
4.院三好學生、院優秀學生幹部獲三等獎學金,500元/人。
5.單項獎,100元/人。
五、評選辦法
1.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工作按學校的統壹部署,在各學院直接領導和輔導員、班主任的具體指導下,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要求進行。
2.各學生班的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根據評先條件和綜合素質測評情況(原則上由高到低評選)推薦本班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名單。
3.各班的推薦名單確定後,將評選材料上報所在學院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領導小組,由學院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審查,並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報學院黨政聯席會初審後,張榜公示三個工作日,然後報學校審批。
4.學校成立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主管校領導任主任委員、學生工作部(處)為副主任委員單位,教務處、團委、體育部、監察處、國際教育學院、網絡(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等為成員單位。具體工作由學生工作部(處)組織實施,學校學生評先、獎學金評定委員會負責審定。
5.學生工作部(處)、團委、學生會的學生幹部參加所在學院的各類獎項的評選。
6.評先、獎學金評定工作每學年評定壹次。
六、表彰和獎勵
1.凡被評為三好學生標兵、校優秀三好學生、校優秀學生幹部、校三好學生者,均由學校授予稱號,頒發證書、發給獎學金。
2.凡被評為院三好學生、院優秀學生幹部者,由所在學院予以表彰,並頒發證書,由學校發放獎學金。
3.單項獎獲得者,由學院發給證書,予以表彰,由學校發放獎學金。
現在國家獎學金升到8000,要求就更加嚴格了。各個學校要求都更加嚴格。
首先妳必須貧困,如果沒有貧困證明,想拿國家獎學金連門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