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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汽車職業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 填報誌願 時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 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汽車職業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西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確保高職分類 考試 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 陜西 省的有關規 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采用綜合評價招生模式。此項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汽車職業大學

國標代碼:13738

在陜招生代碼:8059

辦學類型:全日制本科高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 證書 的學校名稱:西安汽車職業大學證 書 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高校本科 畢業 證、學位證,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西安汽車職業大學創辦於 1987 年,2019 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 本科大學 ,由西安汽車科技職業學院更名為“西安汽車職業大學”。學校自建校以來,以創辦中國汽車類教育特色名校為目標,以“培養 壹流專業 人才,振興 民族 汽車工業”為使命,精心培育汽車交通類高素質技術技能型 人才。先後為國家培養輸送各類優秀 畢業生 13 萬余名,畢業生 就業率 遙遙領先。學校下設汽車工程學院、新能源汽車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交通與運輸工程學院、智能制造工程學院、文理學院、軌道交通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汽車改裝與賽車運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人文學院及設計與 藝術 學院等 12 個 二級 學院,開設 15 個本科專業和 34 個高職(專科)招生專業。其中高職類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汽車電子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等 5 個專業被陜西省教育廳評為省級重點專業;汽車電子技術專業為陜西省高職院校壹流專業培育項目。建有國際標準 F3 賽道和新能源賽車測試基地,汽車新技術研究所、實驗實訓中心、職業技能鑒定站、駕訓中心等教輔機構,其中汽車實訓中心、汽車營銷實訓中心為陜西省省級示範性實訓基地。

第五條 ?辦學地點:

臨潼校區:

西安市臨潼區秦王壹路1號

學校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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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 校招 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黨政辦、教務處、學生處、財務處、後勤處、保衛處等部門組成。招生辦主要負責制定招生計劃、宣傳咨詢、 生源組織、錄取和公示、報到註冊等;教務處主要負責考試命題、考場準備、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等;財務處主要負責經費保障、核準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等;學生處主要負責開通“綠色通道”,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資助等;後勤處主要負責校園環境綜合整治及食堂、 宿舍 保障服務等;保衛處主要負責測試考試和報到註冊現場安保等;宣傳處主要負責設計印制宣傳資料和媒體宣傳;黨政辦主要負責招生期間的綜合協調以及對招生組織管理、決策程序、決策執行情況和招生紀律的監督檢查等。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臨潼校區三省樓,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

/?

招生咨詢電話:

029-62520000 400-029-198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我校 2021 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批準下達為準。

1、我校擬招收 財經 商貿類、城市軌道交通類、道路運輸類、電子信息類、公***管理與服務類、航空裝備類、機電設備與自動化類、機械設計制造類 1、 計算機 類、教育與 體育 類、汽車制造類、鐵道運輸類、文化藝術類等 13 個大類34 個專業。

2、我校招收專業目前尚未備案,考生最終錄取專業以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 專業目錄 (2020? 年)》為準。

第九條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 2021 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高考 統考)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招)報名。

第十壹條 ?院校申請

1、2021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5 日,考生登錄陜西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查看我校招生章程、計劃及專業類 視頻 ,做好申請準備。

2、2021 年 3 月 6 日 9:00 至 3 月 10 日 17:00,登陸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根據本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願,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已在網上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可於申請次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 18∶00,登錄西安汽車職業大學招生網綜合評價考試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選報專業並 打印準 考證 。

第十三條 ?考試形式

2021 年陜西省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類職業適應性(技能)”考核評價方式,測試滿分為 6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 300 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300 分,測試時間均為 50 分鐘。

(壹)文化素質測試

普通高中學生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對“三校生”及 其他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2021 年 3 月 11 日-13 日、3 月 21 日-22 日到我校臨潼校區進行文化素質測試,考試形式為計算機題庫隨機測試。

(二)專業類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已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專業類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采取分專 業類觀看機測視頻,並於 2021 年 3 月 11 日-13 日、3 月 21 日-22 日到我校臨潼校區進行現場測試。

第十四條 ?我校於 2021 年 3 月 25 日 17:00 前,將參加我校考試的考生成績庫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 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第十五條 ?2021 年 3 月 26 日 17∶00 前,我校將首次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 送省教育考試院,並將預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 ?首次預錄取 新生 於 2021 年 4 月 2 日 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臨潼校區及我校 駐各地招生辦事處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2021 年 4 月 3 日 9:00 至 9 日 17:00,已在我校參加考試且未到任何高職院校辦理報到註冊手續的考生 可參加我校遞補預錄取。

第十八條 ?遞補預錄取的考生於 2021 年 4 月 16 日 17∶00 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臨潼校區及我校駐各地招生辦事處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評分辦法

1、普通高中學生評分辦法

綜合評價總成績 600 分,包括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30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 300 分組成。

按照 A=50?分,B=45 分,C=40?分,D=35 分規則,6 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含通用技術)折算總成績為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綜合評價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評價總成績=高中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三校生”及其他考生(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 合素質測試成績的考生)評分辦法

綜合評價總成績 600?分,包含文化素質測試 300?分、職業技能測試 300 分。

綜合評價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評價總成績=文化 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報考同壹專業、具有不同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的考生,分別排隊錄取。

4、對於總分相同考生,按照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5、淘汰比例 3%。

第二十壹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為基本原則。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陜西省發改委、陜西省教育廳、抄送的收費標準收取 學費 和住宿費。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承諾不讓任何壹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積極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獎助學金、 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所有獎、助學金每 學年評定壹次,受益面廣。

第二十三條 ?凡符合國家及學校獎、助學金申請條件的考生,入學後均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經過審核後,可獲得相關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 元/年;

國家 勵誌 獎學金:5000 元/年;

國家助學金:2800 元/年(壹般貧困)、3800 元/年(特困);

學院獎學金:壹等獎 1500 元/年;二等獎 1000 元/年;

三等獎 500 元/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並發放壹定報酬。

第二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均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 8000 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 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陜西省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為準,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