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七夕節的影響,王聰輝的花店又迎來了壹年中最熱的時節。作為壹個單身母親,她必須抓住機會賺錢,為女兒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2014年我和丈夫離婚後,我們壹分錢都沒拿,我們抱著幾個月大的女兒出來再次戰鬥。”王小姐無奈地笑了笑,解釋自己為什麽這麽關心花店生意。據她說,她只花了四年時間就開了壹家花店,並在離婚後從壹個好朋友那裏借了1000元,攢夠了鄭州壹套公寓的首付。
26歲的王聰慧(音譯)在結婚後經常和丈夫發生矛盾,所以她在2014年和丈夫離婚,懷抱著幾個月大的女兒離開了家。“當我抱著孩子走出家門的時候,口袋裏壹個錢也沒有,所以我向最好的朋友借了1000元。”說起過去的4年,王聰慧後悔不已,向閨蜜借錢後,把女兒送到娘家,獨自壹人來到鄭州奮鬥。
到了鄭州,王聰慧又找了壹份工作幫助商家銷售化妝品,因為她的女兒還太小不能喝奶粉,為了賺壹些錢,奶粉日跑了五到六家別的化妝品店銷售,而她每天至少跑20家。“後來,雖然能拿到月收入8000多,但太忙了,沒有時間回家看孩子。”為了能多陪陪女兒,王小姐開始四處打聽,學習經驗,攢錢開了壹家花店。
2015年下半年,經過壹年多的努力,王聰輝終於攢夠了錢開了壹家花店。她先到北京和廣州學習了壹段時間的花卉和藝術,然後回到鄭州租了壹個店面,開了自己的花店。
“花店於2016年4月開業,在第壹個七夕節期間賺了3萬多元。”後來,她積累了壹些省錢的經驗,為女兒省下更多的錢,於是她把花店搬到了壹個租金稍微便宜壹點的地方。
“雖然花店賺的錢沒有以前那麽多了,但我相信只要口碑好的話,它就會逐漸變得受歡迎。”王聰慧說,現在,除去所有的生活費用,她每月能給女兒3000元的定期存款。
為了賣更多的花,王聰輝的花店每天都開到很晚。
由於這家店幾乎每天都是最後壹家關門的,所以當王聰慧下班回家時,街上空無壹人。
雖然現在的生活條件比以前好多了,但王聰輝的生活特別節儉。她已經用了兩年多壹個十塊錢的包了。
“我對我現在的生活很滿意。除了花店生意,我每周都會抽出時間去欣米的媽媽家看望女兒。”王女士說,經過多年的努力,她幾乎攢夠了鄭州壹套公寓的首付。“明年我肯定能付得起房子的首付,我相信很快我就能送女兒去鄭州上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