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份
批次
文科
理科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北京市、江蘇省
書法學
綜合成績586
北京市
視覺傳達設計
綜合成績537-576.6
河北省
視覺傳達設計
綜合成績471.6-562.2
書法學
綜合成績495.6-529
山西省
書法學
綜合成績474.4-570.2
遼寧省
視覺傳達設計
綜合成績540
安徽省
視覺傳達設計
綜合成績495
江西省、江蘇省、浙江省
視覺傳達設計
綜合成績517
山東省
視覺傳達設計
綜合成績556.2-592.2
書法學
綜合成績495.0-578
河南省
書法學
綜合成503-531
其他省份錄取進行中,敬請關註!
錄取規則
(壹)獲得《中央財經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同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生源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
(三)考生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如考生所在省、市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市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考生的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總分150分制),書法學專業考生的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90分(總分150分制)。
(四)文化課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投檔考生,將其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校考專業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後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五)藝術類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編制招生計劃數為0,合格考生仍可報考。錄取時將所有招生計劃數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和校考專業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預留計劃數排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