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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什麽意思(扒壹扒冥婚陋習的黑歷史)

前段時間,廣西財經學院街舞社壹段以舊社會為背景、名為《殙》的舞蹈在網絡上引起熱議。

舞蹈剛開始時,氣氛喜慶祥和,新娘和伴娘們輕盈的舞姿,訴說著對婚姻的渴望和對未來新郎的憧憬。

▲舞蹈《殙》開場喜氣洋洋的結婚場景

然而歡樂的氣氛下,新娘的母親卻在舞臺壹角哭泣。等到新郎終於上場時,新娘看到的是壹具被眾人擡著的屍體。

▲舞蹈《殙》中新娘被捆綁了起來

▲舞蹈《殙》中被舉起的男屍和新娘

壹瞬間,新娘想要逃走,但卻被父親狠狠地推向了那具屍體。最後,新娘被紅綢勒死了,父親得到了壹大筆錢。

▲舞蹈《殙》中新娘父親收到了賣女兒的錢

清晰有力的舞蹈語言,讓人看得汗毛豎起。網友們紛紛表示受到了震撼。

有人難過到流淚:

有人被嚇得起雞皮疙瘩、做噩夢:

更多的網友堅決反對這種封建糟粕:

冥婚自古就被視為違背倫理

冥婚到底是什麽?又為什麽會有冥婚的出現呢?

冥婚又稱嫁殤、遷葬、陰親、陰配、陰婚、鬼親等等。“殤”的意思是十九歲之前去世的人,“嫁殤”指的就是嫁給早死的人。從冥婚的幾種稱呼中不難看出,冥婚就是為已死的男女舉行的婚禮。

歷史上冥婚主要有兩種形式:壹種是“遷葬”,也就是在早亡男女生前沒有婚約的前提下,將二者的骸骨遷葬到同壹墓室,使他們能夠在陰間成為合法夫妻;另壹種是舞蹈《殙》中表現的活人與死人之間的結婚形式。

冥婚盡管在殷商時就有了雛形,但武王伐紂後,冥婚現象鮮有記載,因為儒家經典《周禮·地官·媒氏》中明確反對冥婚。所以即便是在古代有冥婚發生,也是爭議頗多。

曹操最心愛的兒子曹沖早亡,心疼兒子的曹操想給他娶壹個冥妻,正好他的下屬邴原剛死了女兒,曹操於是向邴原請求讓他的女兒與曹沖合葬。但是邴原以這種做法不合乎禮法為由拒絕了曹操的要求。曹操不甘心,最後聘了甄氏的亡女為兒媳,與曹沖壹同合葬。

▲影視劇中的曹操和曹沖

從這個歷史故事可以看出兩點:

壹是“遷葬”要得到雙方父母的同意,地位之高如曹操也不能例外。冥婚並非簡單直接埋葬,它的操辦程序和活人之間的婚姻壹樣。通常有鬼媒人作媒、主婚,並且需要雙方家長同意。

二是 冥婚不符合當時的禮法 ,這是邴原能夠拒絕曹操的主要原因。以司空陳群為首的儒家士人指出冥婚不符合傳統禮法,引《周禮》認為冥婚是亂倫的行為。後來曹操的孫子曹睿想要為殤女結冥婚,同樣遭到了反對。

到了唐代,冥婚的現象變多了。唐中宗的兒子李重潤被武則天杖殺時才十九歲。中宗即位後,追贈李重潤為懿德太子,並且聘國子監丞裴粹的亡女為妻子,為他們舉行了冥婚並且合葬到壹起。

有皇帝帶頭,便有人想要效仿,甚至還有壹些人試圖將冥婚納入到當時的婚姻制度中。但是,士大夫們照樣是反對的。大詩人白居易曾有壹篇判詞控訴冥婚,稱其 “既違反了國家禁令,也亂了人倫”

▲白居易畫像

唐代以後,冥婚也受到了懷疑和抵制。五代時期後唐的明宗看到唐代有些地方的婚姻制度中夾雜有冥婚,感慨地說:“儒生的作用是發揚孝道,移風易俗。 婚禮是吉禮的壹種,怎麽可以用在死人身上? ”於是下詔讓大臣務必廢除這些陋俗。

暗藏利益鏈

冥婚引發眾多惡性案件

社會習俗都是在壹定的社會文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冥婚出現並且長時間在中國壹些地域流行,不外乎是三種原因:

第壹主要是封建迷信思想中對死者的恐懼心理作祟。早夭未婚者不能埋入祖墳,家人擔心這些早夭的子女亡靈無依無靠,會對家人產生很大的威脅。

第二是在中國古代宗法制度下,未婚早夭的男子因為沒有子嗣,不能享受家族後代的祭祀。通過冥婚結成“夫妻”,便可以認為他們有子嗣,不僅能夠埋入家族祖墳,也可以享受後代家族成員的祭祀。

第三是父母對子女的感情和虧欠心態。曹操就是因為心疼幼子曹沖早夭才為他聘娶鬼妻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文明的進步,冥婚出現的原因理應已不存在了。中國的法律對相關的違法犯罪行為也是明令禁止。但事實上,冥婚壹直沒有完全絕跡,直到今天仍出現在壹些地區。 不僅是頑固的社會陋俗,甚至還成為壹些人斂財的手段。

2016年5月12日,《中國新聞周刊》曾做過調查報道,稱在我國壹些省份存在著冥婚利益鏈,年輕女性屍體是明碼標價的。上世紀90年代初,壹場門當戶對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紀初便漲到5萬元;到2010年,10萬元只能保證配上婚,已經不能提太多條件了。而到了2016年,15萬元以下連“壹根骨頭都買不到”。

利益面前不少不法之徒鋌而走險,因此冥婚也引發出包括 掘墓盜屍、販賣屍體、殺人販屍 等在內的不少惡性案件。

據齊魯網報道,2014年3月,山東巨野的壹個犯罪團夥在深夜盜竊了壹具下葬不久的女性屍體,經層層轉賣,女屍被以42000元的價格賣至河北邯鄲想要為男性死者配陰婚的家庭。所幸,案發後屍體被追回。

又據《山西晚報》2004年10月30日報道,霍州婦女湯某因聽說有女屍冥婚賣了5萬元,便萌發了犯罪的念頭。為了配陰婚賣屍體,湯某竟喪心病狂地將壹名12歲的女學生殘忍殺害,賣出屍體後得贓款2.38萬元。

殺人自然是嚴重的犯罪行為,盜竊屍體同樣也觸犯刑法。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說起封建迷信,總有壹些人喜歡用“存在即合理”的說辭來對其進行維護。但縱觀冥婚的發展歷史以及當今冥婚引發的案件可見,冥婚這樣的封建迷信行為早應被時代摒棄。

毋庸置疑,冥婚屬於封建迷信。 它所謂的“存在即合理”,恰恰是壹些人為了利益去刻意迎合,根本不管其是有違人倫,只管壹心促成,充實自己的錢袋子。結果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擾亂社會秩序,還很可能給自己惹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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