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包括壹般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第三條 預算審查監督應當堅持依法實施、公開透明、全面規範、註重實效的原則。第四條 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本級總預算草案及本級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市、區人大常委會監督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和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和決議。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監督本級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經市政府批準由區政府代編的鄉、鎮本級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應當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第五條 市、區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財經委)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領導下,負責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壹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本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第六條 市、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協助本級人大財經委承擔審查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和監督預算執行等方面的具體工作。第七條 市和區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在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壹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本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以及研究提出意見時,應當征求本級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的意見。
市和區人大各專門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可以對其所聯系部門的預算進行調研,提出意見,並由本級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匯總研究後,納入預算初步審查意見。第八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以下簡稱鄉、鎮人大主席團)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本級決算草案等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第九條 市、區人大常委會可以采取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視察、專題調研、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對本級和下級預算、決算進行監督。市、區人大常委會應當加強對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的監督,可以選擇資金量大、影響面廣、社會關註度高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監督,聽取和審議本級政府的有關情況報告。
鄉、鎮人大主席團可以通過安排人大代表聽取和討論政府工作情況匯報或者專項工作報告,開展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方式,對本級預算、決算進行監督。第十條 市、區人大常委會應當建立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
市和區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在開展初步審查監督工作時,應當廣泛聽取本級人大代表和有關方面的意見,應當組織本級人大代表參加相關座談會、通報會和預算初步審查會議等。市和區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可以組織建立預算審查專業代表小組,組織本級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可以建立預算審查專家顧問制度,聘請預算審查監督顧問或者邀請相關專家協助開展預算審查監督工作。
市和區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以及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應當為本級人大代表審查批準預算提供咨詢和服務。
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審查預算草案前,應當采用多種形式,組織本級人大代表,聽取選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第十壹條 市、區政府應當加強對財政政策的管理,在其制定的地方重大財政政策發布前,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地方重大財政政策發布後,應當及時報本級人大常委會備案。
市、區政府財政部門制定的重大財政收支政策文件應當在發布後的十五日內送本級人大財經委、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