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大綱規定了上海公務員的考試內容,壹般分為兩種,壹種是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另壹種是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在考試大綱的內容中,解釋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具體考試內容,並介紹了相應的內容以考察考生的能力。同時,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還針對每個考試內容介紹了相應的真題,以便考生更好地理解考試題型。
壹。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規定了公共科目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應用》的考試內容。
線路測試:
1.言語理解和表達能力:用言語思考、交流和理解的能力。
2.判斷和推理能力:分析和推理事物之間關系的能力。
3.數學能力:理解和判斷數量關系的能力。
4.常識應用能力:基礎知識和應用能力。
5.綜合分析能力:分析判斷的能力。
應用:
1.閱讀理解能力
準確理解材料含義的能力。
2.綜合分析能力
總結和分析材料的能力。
3.提問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表達文字的能力
熟練運用語言和準確表達觀點的能力。
第二,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包括政法、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和衛生健康管理。
公務員考試數據采集:上海公務員考試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