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局和銀監局的區別:
1.事權劃分:銀監會比金融局大很多。下屬單位:銀監會是國務院下屬機構;財政局作為地方政府的下屬機構,壹般與地方政府的所有部門處於同壹級別。職責分工:銀監局負責金融機構的準入和扣留,金融局負責企業上市。
2.銀監局的本能功能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和頒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和方式,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範圍;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慎規劃的劃定規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及其危害狀況的非現場扣留,銀行業金融機構監測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危害狀況的分析評估;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並表監管。
3.財政局的本能功能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工作的目標、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大力引導和推進全市金融和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協調推動本市企業融資。努力協調和推動屯子的財務轉型和成長。努力協調金融機構為全市經濟增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