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本質區別就是擔任的職務不壹樣,職責也不壹樣的,CEO更大點。
首席執行官為壹種高級職務名稱。
在經濟組織機構中,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縮寫CEO)是在壹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又稱作行政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在政治組織機構中,首席執行官為政府首腦,相當於部長會議主席、總理、首相、閣揆、行政院院長、政府主席等級別的行政事務最高負責高官。
首席財務官——CFO(ChiefFinancial Officer)是企業治理結構發展到壹個新階段的必然產物。
沒有首席財務官的治理結構不是現代意義上完善的治理結構。
從這壹層面上看,中國構造治理結構也應設立CFO之類的職位。
當然,從本質上講,CFO在現代治理結構中的真正含義,不是其名稱的改變、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職責權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發揮。
擴展資料
CEO角色
首席執行官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壹。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
在比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公司的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防止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所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沖突。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壹般由股東大會、董事會、高層經理人員所組成的執行機構這樣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公司執行機構由高層執行官員組成。
這些高層執行官員即高層經理人員受聘於董事會,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
該執行機構的負責人就稱為CEO,也就是首席執行官。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
職責
CEO的主要職責是:
(1)任免經理人員。
(2)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3)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4)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
CFO
情況介紹
在壹個大型公司運作中,公司理財與金融市場交互、項目估價、風險管理、產品研發、戰略規劃、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識別與建立以及洞悉信息技術及電子商務對企業的沖擊等自然都是CFO職責範圍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