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放寬生育登記結婚限制壹事引發社會廣泛關註。據記者梳理,目前,全國包括四川、陜西、廣東、福建在內的四個地區已放寬了生育登記的結婚限制,“非婚生育”人群權益也因此得到保障。安徽在相關《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也提出了擬放寬生育登記限制的條例。
各地為何先後調整生育登記制度?生育登記制度調整後,會帶來哪些變化?生育登記制度改革是否有助於人口登記數據系統系列改革?2月2日,天目新聞記者采訪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中國人口學會副會長、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楊成鋼做出解讀。
生育登記“脫鉤”結婚:壹場應時之變
生育登記與結婚“掛鉤”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具有壹定的時代局限性。
上世紀80年代,國家實施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把控制人口增長提到了戰略高度。這壹時期,夫妻必須辦理結婚證並獲得懷孕指標、拿到準生證後才能生育;2016年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準生證制度才轉變為生育登記制度。此後很長壹段時間裏,為方便人口管理,生育登記仍要求男女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如今,對生育登記制度進行調整,是順應國內人口變化趨勢的表現。“在生育意願、生育水平較低的情況下,需要進壹步優化人口政策,激勵人們更積極按政策生育。”楊成鋼指出。
不過,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不能簡單理解為鼓勵“非婚生育”,宋健接受天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非婚生育”的合法性需要相關法律進行規定。四川省衛健委相關處室的工作人員也在媒體采訪中表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並非鼓勵不結婚生孩子,而是為了保證“未婚先孕”人群的權益,讓其進行生育登記後就享有壹些婦幼保健的服務。
“生育登記制度的改革在壹定程度上更加包容‘非婚生育’等非傳統生育行為,有利於母嬰權益的保障。”宋健說。
據《光明日報》報道,生育登記與醫院建檔、產檢以及醫保報銷相關。因此,取消部分生育登記限制,也是落實女性權利的做法,有利於非婚母親更從容地面對懷孕到分娩整個過程。
另在某些地區,生育登記與孩子的落戶、入學和就業掛鉤,“如果不放開結婚限制,可能會剝奪非婚生子女的社會權利,在法理上站不住腳。”楊成鋼告訴天目新聞記者,反對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理念貫穿中國婚姻制度的始終,“1950年至今,《婚姻法》幾經修改,‘非婚生子女享受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的表述卻從未改變,也就是說,國家不允許將孩子按照出身劃分為三六九等,強調每個人的公民權益都能得到保護。”
因此,生育政策的包容,不僅指生育數量層面的包容,還體現為對生育行為和生育選擇的包容,“類似未婚先孕、非婚生育等情況都應處於包容範圍內,這反映出我們的社會正在向更尊重生命個體、更能夠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方向演變,體現了人類婚姻文明、生育文明的變化趨勢。”楊成鋼對天目新聞記者說,調整生育登記制度後,還需出臺相應的配套措施,為非婚生育家庭在教育、醫療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
放寬生育登記制度,會改變人口負增長現狀嗎
有網友疑惑,放寬生育登記結婚限制,是否能夠提高民眾生育意願?楊成鋼認為,兩者之間並無必然聯系,“並不是取消了生育登記結婚限制,就會強化生育意願。”
2022年,中國已經進入人口負增長。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總和生育率是1.3,低於國際社會通常認為1.5的警戒線,被認為有跌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可能。相關監測亦顯示,中國今年的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仍然呈現走低趨勢。
與此相對應的是國內較為復雜的婚育現狀——平均初婚年齡推遲,晚婚率、不婚率、離婚率及未婚同居人數占總人口比例大幅上升,“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私生子”等現象增多,這壹背景下,取消生育登記結婚限制也是為了解決現有問題,而非提高個體的生育意願。
“在生育登記中取消結婚與否和生育數量等前置條件,是將生育登記制度回歸其原始登記和服務的職能,有助於政府部門掌握更準確的生育等相關數據,是對2021年《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貫徹執行。”宋健表示。
換個角度來說,“非婚生育”情境下,男女間雖不存在婚姻關系,無需履行夫妻間的權利義務,卻仍有***同撫養子女的責任。以此倒推,出於現實層面的考量,非婚同居者的生育意願也不會因為放寬生育登記制度而提高。
“無論從法律道德,還是文化習俗來說,中國都主張婚內生育。很少有人會希望孩子在殘缺的家庭中長大,因此,真正考慮是否生育的人,也不太會面臨‘非婚生育’問題。本次調整生育登記制度和他們關系不大。”楊成鋼指出。
《南方周末》曾報道稱,生育行為並非草率或隨機發生,它有壹個較長時間的主觀決策過程,導致生育率下降的,除了人口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種族及其他社會、文化變量之外,家庭收入、育兒成本等經濟因素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從這個角度來看,提高個體生育意願,關鍵在於提高人們養育子女的能力預期,並滿足其情感需要。更為重要的是,“扭轉以往在人口正增長,特別是在人口快速增長時期形成的管理思路和工作模式。以方便育齡人群為出發點,以提振生育信心和生育水平為目標,梳理和改變與人口新形勢不適宜的規章制度和做法。目前在保障非戶籍人口的教育、住房、就業權益等方面還有較大空間。”宋健認為。
生育登記制度調整,有助於數據系統的系列改革
“我國以往在人口登記數據的準確性和有效利用方面還做得不足,生育登記制度的改革將有助於登記數據系統的系列改革。”宋健告訴天目新聞記者,人口登記數據是重要的人口動態數據來源,是對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等靜態數據來源的有效補充,在世界各國均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