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寧說,她和男友已經訂婚半年多了。原來,雙方父母已經談妥了壹切。男方出了6萬彩禮,訂婚的時候先出了3萬。他沒有離開婚房,和女方結婚有車。壹切都準備好了,他只高興結婚。但在婚禮前壹個月,寧寧發生了意外,讓未來婆婆直接毀約。
寧寧說,結婚前壹個月,她意外發現自己懷孕了。也正是因為她懷孕了,婆婆突然變了臉色,讓寧寧萌生了退婚的念頭。
寧寧說,在知道自己懷孕後,未來婆婆在確定懷孕事實後,直接改變了雙方父母當初談好的壹切。婆婆不僅不願意支付6萬元的彩禮,還要求寧寧給小兒子買套房。婆婆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寧寧掙錢多,而且壹點也不差。當她結婚時,她是壹個家庭,所以她為弟弟買房是很自然的。
當然,寧寧直接拒絕了未來婆婆的要求。聽到寧寧的拒絕,婆婆並沒有生氣。她反而繼續對寧寧說:“媳婦,這樣怎麽樣?我給自己買壹套房給老人住,妳幫我還房貸。反正妳年薪壹百萬,壹點壓力都沒有。”
聽到婆婆的話,寧寧非常生氣,直接對婆婆說:“婆婆,我年薪百萬,但我不會去妳家扶貧。我為什麽要給妳買房養老?”聽到寧寧的回答,未來婆婆非常生氣,於是大聲對寧寧說:“那妳就應該退婚。如果妳不同意這壹點,那麽妳就不能結婚。我覺得妳懷孕了誰會娶妳!”!
聽到婆婆的話後,寧寧沒有再說什麽,直接轉身離開了。那天,她找到她的男朋友,問他她該怎麽辦。但男友對她說:“這件事他管不了,妳們自己商量吧”,也是男友的這句話,讓寧寧徹底有了退婚的想法。
寧寧說,這件事發生後,她沒有告訴父母。她想了很多。雖然她想解除婚姻關系,但她仍然沒有下定決心。因為她肚子裏已經有了孩子,很多人勸她說孩子是無辜的。此外,婚禮請柬也是為了孩子而發出的。我父母為此準備了很長時間,非常高興。她不想讓父母感到羞愧和失望。她總是很焦慮,所以她問我:
邊肖有話要說:
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壹樁婚。”但是對於寧寧的這段婚姻,我認為她應該直接退婚,因為即使寧寧妥協並同意了婆婆的要求,這樣的婚姻也註定是不幸和悲劇的。因為寧寧的妥協只會讓婆婆得寸進尺,變本加厲。這是人的本性。就像“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壹樣。
正如寧寧所說,她沒有義務幫助姐夫買房或為婆婆養老,所以她的拒絕是合理的。錯的只是她貪婪的婆婆和不負責任的男友。對於這樣的婆家來說,她絕對不能嫁。
在我看來,寧寧應該把這些事情告訴她的父母,因為她的父母有知情權。寧寧擔心父母丟臉完全不是問題,因為與寧寧的終身幸福相比,父母丟臉是壹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寧寧說她不忍心讓父母傷心,但事實上,她的父母很高興,因為他們認為她嫁了壹個好家庭。但如果她的父母知道真相,我想他們肯定會阻止寧寧,因為他們對《繼承佳人》感到遺憾,他們的父母最擔心他們的孩子。換句話說,如果寧寧為了父母不傷心而偷偷妥協了婆婆,她未來的婚姻不幸,妳覺得她父母知道後會怎麽想?父母壹定會感到痛苦和內疚,並認為女兒的所有不幸都是他們造成的,所以她應該理解這壹切。
另外,寧寧的男朋友其實並沒有那麽愛她,因為壹個愛她的男人絕不會把所有的風險和責任都壓在寧寧身上,也不會讓寧寧做選擇,讓寧寧扛起所有的壓力。
從她男朋友對這件事的態度可以看出,這個男人是壹個沒有責任感和責任感的男人,所以即使她嫁給他,她將來也不會幸福。我真不明白她看上這個男人什麽了,竟然想嫁給他。
在我看來,那些說孩子是無辜的並堅持要生下孩子的人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因為針沒有紮在他們身上,所以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感覺,所以他們自然可以隨便胡說八道。
在我看來,孩子永遠不應該成為寧寧的障礙,因為孩子還沒有出生,每個母親都有權利在孩子出生前選擇是否要孩子。所以對於寧寧來說,在她決定要不要孩子的時候,沒有人有資格說三道四,因為這是她的孩子,不是別人的。這壹切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她只能自己做決定。
在我看來,寧寧未來的婆婆沒看懂,完全忘記了“十年看婆婆,十年看媳婦”這句話。她從未想過自己有多蠢。就算她算計兒媳成功了,她能保證未來兒媳不會報復她嗎?她不害怕。如果她的算計失敗了,兒媳婦沒有結婚,這會毀了她兒子的婚姻嗎?
我經常告誡身邊的父母,當孩子長大後有了自己的家庭,父母就不要多管閑事了。因為這種多管閑事不僅吃力不討好,而且對他人和自己都有害。不如多做壹件事,少給自己找麻煩,這樣妳的晚年才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