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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考研頻道我從官網轉載了《2014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壹文,感謝閱讀!

第壹章總則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進壹步做好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確保優質優秀新生的公開、公平、公正招生,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精神,制定本章程。 教育部等有關文件,並結合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的具體情況。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高職招生,按照2014《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章程》執行。

第二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德智體全面評價,以高考成績為重點,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2946。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學院路677號,郵政編碼276826。

第六條辦學體制和類型:高職(專科);公立普通高職院校

第七條基本信息:

★學院品牌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作為壹所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壹所以水利為特色、以工科為優勢的綜合性學院,具有50多年的職業教育歷史。學院秉承“以人為本,水為魂”的理念,秉承“善如水”的品格,以“海納百川”的開放胸懷,註重內涵發展,打造核心競爭力。是山東省首批名校,就業優秀院校,德育優秀院校,榮獲“山東省文明校園”榮譽稱號。

★地理環境

學院位於山東省日照市,壹座以“藍天、碧海、金沙灘”而聞名的海洋新城。校區毗鄰日照山海天旅遊度假區,環境優美,氣候宜人,地理位置優越。

★辦學條件

學院占地面積94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49萬平方米,目前在校生1.2萬余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002,654,38+0.45萬元,圖書館藏書85.66萬余冊。學院按照“跟蹤技術發展、營造真實環境、營造企業氛圍、培養職業能力”的實訓基地建設理念,建設了98個設備先進的校內實驗實訓場,集學生技能培訓、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對外技術開發、生產服務於壹體。建築工程技術實訓基地是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機電壹體化實訓中心是省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教學人員

學院大力推進“教師素質提升工程”和“名師工程”,建設了壹支德才兼備、結構合理、充滿活力、富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專業教學團隊。學院現有教職工943人,其中專任教師593人,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226人,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240人,專任教師中雙師型教師比例為75%。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人,全國優秀教師1人,水利部部級人選1人,全國水利職業教育名師5人,省部級優秀教師5人,山東省山東水利人才培養工程5人。承擔國家、省、部級、部門科研項目100余項,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省部級科技進步獎14項,地廳級科技進步獎95項。近三年發表論文809篇,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41篇,SCI、EI收錄論文101篇。每年出版圖書和教材40余種,向社會提供生產技術服務100余項。

★專業施工

學院開設53個專業,涵蓋水利、土木、制造、電子信息、財經、旅遊、藝術設計、傳媒等13大類。其中,水利工程與建築工程技術專業是國家水利高職教育示範專業。水利工程和機電壹體化技術是國家財政專項建設資金重點支持的專業。水利工程與機電壹體化技術專業被山東省教育廳確定為職業教育“十百千工程”建設方案示範專業。水利工程、建築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機電壹體化技術、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會計電算化、路橋工程技術、工程造價等8個專業被山東省教育廳確定為山東省高職院校特色專業。水利工程、建築工程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酒店管理、路橋工程技術、土木工程檢測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等8個專業為國家水利高職教育示範院校重點建設專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建築工程技術、路橋工程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程造價、建築裝飾工程技術、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等10專業是山東省特色名校重點建設專業。

★就業工作

學院是山東省高校就業工作先進單位。近年來,學院不斷加強就業統籌規劃,建立規範的畢業生就業機制,構建完善的職業發展規劃教育體系,為學生終身職業發展提供充足動力。學院堅持多措並舉,註重實效,不斷提高學生實習後的就業率,促進畢業生全面優質就業。學院以聯通未來青年創業社為平臺,強調“壹個核心”,實施“兩個融合”,即以培養學生自我創造力為核心,將創業成功案例融入專業課程教學,將創業培訓融入“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學生就業指導”等校本課程。通過全方位、立體化的創業教育,壹年級學生有目標,二年級學生有特長。

第三章組織機構第八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成立由院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高校招生就業處是全日制高職招生的常設機構。在高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高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紀律委員會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入學

?第十壹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計劃及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要求,錄取采取“學校負責、紀委監督”的制度,采取遠程網上錄取,在公平、公正、擇優的基礎上錄取考生。學校在招生、安排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高分考生。

第十四條外語要求:商務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考試語種,不加口語。其他專業不限語言。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認真貫徹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條件沒有特殊要求。

第十七條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錄取政策和指定的錄取分數線錄取。

1,根據各省誌願設置和錄取原則。壹、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壹誌願報考我院的考生。如果第壹名考生不滿意,則按上述方法錄取希望報考我院的第二名考生,以此類推。

2.誌願者之間沒有年級差異,對相關科目沒有成績要求。學校在招生、安排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高分考生。

3.考生各種加分減分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

4.藝術類專業按2014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方案執行。

5.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高校招生信息網、招考咨詢電話、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院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學費和住宿費,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的統壹標準。

學費標準:

文科專業4800元/年;理科專業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

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制定的統壹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退學學費規定:學院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退費的要求。

第二十壹條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錄取。

第二十二條資助貧困學生的政策:

為保證在校經濟特別困難學生的正常學習,學院采取以下資助措施:壹是為貧困學生申請助學貸款,二是設立貧困學生愛心基金,獎勵優秀學生,扶貧濟困。三是設立若幹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困難學生提供資助。四是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困難、努力學習的學生給予重點獎勵。

第二十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二十四條其他事項

1.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學院保留對以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追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3.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4.本章程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信息:

郵政編碼:276826

學院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學院路677號

電話:400 169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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